时辰正值晌午,渭水旱桥一带,虽比不得天桥一带繁华,但也不缺热闹。
这好不容易风雪停歇,大伙儿都约好似地出来赶集。
“糖葫芦!又香又甜的糖葫芦!”
“米桂糕!热气儿腾腾的米桂糕!”
“慢点儿吃,别噎着,你也孩子真是的……”
“……”
余琛行走在人群里,周遭繁杂喧嚷的声音听在耳朵里,清晰得让他有些不习惯。
就连周遭行人靴子踩在积雪上的沙沙声,都叫一个明澈!
想来也怕是那先天境界带来的好处了。
余琛心里一边念叨,一边混在人堆儿里,朝着旱桥一带的明通菜苑走。
作为旱桥一带的饭馆儿,相比起那高朋满座春风酒楼,明通菜苑自然没那么美味,相对得,这价钱嘛也没那么吓人。
虽说不打算用这些年攒下的银钱去孝敬那流放路上当差的,但习惯了节俭的余琛也舍不得到那春风楼去大快朵颐。
到了菜苑,人声鼎沸。
余琛点了两只烧鸡,一盘猪头肉,一桶米饭,花了半个时辰,吃得干干净净。
然后在那小二惊悚的目光中,抹了抹嘴,迈开步子,走出门槛儿。
路过旱桥时,又听闻桥下说书人抑扬顿挫的声儿。
“却说那刀脸儿大壮俩泼皮无赖,酒后生恶,残暴异常,终是害了人命!”
“官府捉拿之下,俩人择路而逃,不想竟上了那清风陵!”
“要知晓,那可怜傻女,便葬在陵上!”
“俩人如闷头苍蝇,在树林里乱窜,却不知早已被冤魂厉鬼所盯上!”
“当晚月黑风高,万籁俱寂!”
“忽而,火把尽灭,一片漆黑之间,寒意刺骨。”
“俩无赖只听凄厉哀鸣,回荡山间!”
“还我命来!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说书先生表情狰狞,声音嘶哑,让周遭看客,鸡皮疙瘩皱起!
“俩无赖浑身颤抖,抬头一望,只见一披头散发女鬼,青面獠牙,双目无珠,指甲三尺,扑杀而来!”
“二人虽混账,但哪见过这般景象?”
“当即吓了心神,破了胆,夺路而逃,竟是疯癫了去!”
砰!
醒木一拍,说书人义正辞严,惊醒世人!
“所谓天理昭昭,善恶有报,正是如此!”
这一番演绎,活灵活现,生动形象,听得周遭百姓那叫一个如痴如醉!
纷纷慷慨解囊,给予钱财。
虽不多,但足以温饱。
末了,说书先生看了看时辰,收起醒木折扇,便要收摊儿。
正这这时,他仿佛想到了什么,又是朝众人道,“官府告示,今日午时,正是那俩泼皮无赖在正通刑场斩首示众,大伙儿若是有空,可去看看这俩害命恶徒是如何人头落地!”
话音一落,众人议论纷纷。
偶然路过的余琛,也是一怔。
那刀剑和大壮,要斩首了?
这次衙门办事儿挺利索啊?
嘟囔之间,他脚步一转,就朝那正通刑场走。
刑场位于天桥与旱桥交界地儿,脚程不过两刻钟,算不得远。
余琛反正闲来无事,正好想去看看。
——亲眼目睹了那傻女人的惨状后,对刀脸儿大壮俩泼皮无赖,是个人都深恶痛绝,余琛自然也不例外。
看这种家伙人头落地,那定是相当快意的,
只是让有些意外的是,赶往刑场时,他竟还遇见了熟人。
嗯,也不算熟,一面之缘而已。
天冷路滑时,一个青年急急忙忙,砰一声撞在余琛身上,摔了个七荤八素。
余琛低头一看,只见此人脸方高壮,着急忙慌的,不正是那老鞋匠的儿子?
对方揉了揉膝盖,抬头一看,显然也是认出了余琛。
心头还犯嘀咕,怎么看起来瘦瘦小小的余琛,竟能把自己撞个趔趄?
但方脸青年疑惑过后,也没细想,权当是脚滑了。
“你是……清风陵的那个看坟人?”
和先前见到时那仿佛魔怔了的模样比起来,将银钱尽数还了并决定绝不再赌的方脸青年虽然因为昨晚被余琛吓了一顿而眼眶乌黑,但整个人的精气神却通泰了不少。
看那模样……一身轻松。
面对对方的招呼,余琛点了点头,转身而走。
不知是不是错觉,方脸青年好像听见对方嘀咕了一声“浪子回头金不换”还是什么的。
但晃了晃脑袋后,他也就没想那么多,回家而去了。
他决定了,金盆洗手,重新做人。
到了刑场,时辰刚刚到午时,所以余琛没机会听到宣读罪状,只看两名手持明晃晃大刀的刽子手,一口烈酒喷在刀上,手起刀落,咔嚓一声,人头落地!
表情呆傻的两枚狼狈头颅滚过雪地,鲜红才喷洒出来,往正通刑场暗红色的地面再留下一丝痕迹。
然后,就是百姓们热烈的叫好声,响彻刑场。
罪有应得,按律当斩,恶徒伏诛,众望所归!
只是在这无比喧嚷的人潮声里,余琛却突然感觉一阵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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