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等一切都忙完,我便带您上山,顺便再抓两只野鸡兔子,给您烤着吃,别有一番滋味。”
陈父听了儿子的话,连连点头,“好,爹还未曾在山上烤过野鸡兔子呢!”话音未落,不知想起了什么,眉头微微皱起,“不过,你把乔家四口扔在山上,真的不会有危险吗?”
据他所知,那乔家人一直在大户人家当差,怕是也没碰到过什么危险之事,毕竟一切有主家,即便有,也轮不到他们去解决。
但如今却不同,一家四口守着偌大一座山头,若真的遇到危险咋办?
他们虽是下人,即便真的出事,官府也不会追究,可终究是条人命啊?不禁有些担心。
“爹,您不用担心,暂时来看,并无危险,我们在山上多日,除了那群野山羊,再未见过其它动物,不过,当初建房时,我便让人在房屋周围挖了很多陷阱,哪怕是野猪来了,也有去无回。”
陈家旺觉得应该不会有吧!宋叔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嘛!他常年往返于山间采茶,却从未遇过任何危险,无非是草蛇多了些。
他曾听宋叔讲过,每次山上采茶,皆能抓到几条草蛇,无论干煸,还是做汤,皆格外美味,口感不同于其它,肉质细腻且富有弹性。让人吃过一次,还想再吃。
“是吗?真有那么厉害?”陈父嘴巴张得多老大,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当然,那可是我们费了不少心思,才琢磨出来的陷阱,自然不会差。”陈家旺对那些陷阱胸有成竹。
“那就好,我便放心了。”得了儿子的准信,陈父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
此时,陈家旺还不知晓,他口中的陷阱,昨晚竟然真的拦住了一头野猪,只不过发现时,早已经断了气。
“当家的,这头野猪怎么办?是拿去集市换钱,还是给老爷送去?”
乔婶看了眼肚子上被扎了个对穿的野猪,不禁有些犯愁。
“咱下山一次不容易,这头猪,就自己留下吧!再给老爷割五十斤送去,相信主家也不会说什么。”
这头野猪个头不小,目测有二百斤左右,除去内脏,少说也能剩一百来斤。
即使给老爷送去五十斤,还能余下不少,足够他们一家吃好久了。
“可这么多猪肉,要如何保存,不会坏吗?”
乔婶虽然很满意这个决定,但想到这么多猪肉,一时半会也吃不完,瞬间愁容满面。
乔欣随口说道:“娘,咱家不是有盐巴吗?抹上一层盐巴不就成了。”
她万万没想到,刚吃过早饭,那些陷阱,就给了自己如此大的惊喜。
这会儿看着那头血糊糊的野猪,非但没有丝毫害怕,甚至还有些兴奋。
这可是传说中凶猛异常的野猪,没想到,就这么水灵灵地死在了院外的陷阱之中。
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一家四口,谁也没有听到动静。
但根据那流了一地的血迹来看,应当是后半夜,掉落陷阱的,而且还是一击毙命的那种,不然,实在解释不通。
一人耳朵不好使,难不成所有人皆是如此,唯一的解释,就是,还来不及发出嚎叫,便一命呜呼。
乔母看了眼单纯的女儿,摇了摇头,“傻丫头,那盐巴的价格多贵呢!用来卤肉,那也太奢侈了。肯定不行。”
也不怪她这般想,就是口感不佳的粗盐,市面上都要卖十几文一斤。
那些达官显贵用的细盐,更是高的离谱,价格足足赚了一倍有余。三十几文一斤。
盐同粮食一样,是生活中的必需品,每日都离不开,一年下来,单是这一项的开销,就得花费不少银两。
让自己拿昂贵的盐巴去储存卤肉,她万万做不到,直接摇头拒绝了。
一直没有言语的乔安,突然开口问道:“那咋办?虽然现在已进深秋,天气渐渐转凉,可若放久了,怕还是会坏掉,岂不是可惜,那还不如拿去镇上换钱呢!”
乔叔连连点头,表示赞同,“儿子说的对,是我考虑不周,只想着多留一些,咱们自己吃也方便,要不,除去下水,少留一点肉,你看如何?”说完,便看向身旁的婆娘,想听听她咋说。
“我没意见,这山里野鸡野兔多的是,只要手脚勤快,绝对不缺荤腥,即便把整头猪全部拉走,也没关系,大不了再多做几个陷阱,不过,从今以后,外出得带刀,这头野猪的出没,足以证明此山已经不安全。”
肉少吃几口倒没啥,主要是安全问题,搬来山上这么久,从来没有看到过大型动物,谁曾想,一夜醒来,陷阱里竟然多了头野猪,说不害怕那是假的。
“你说得对,从今日起,无论谁出门,身上必须带刀,若是遇到危险,起码还能一博,不至于等死。”
今天这事,乔叔也是始料不及,心中不禁有些后怕,还好,这头野猪是自己掉进陷阱,家人没有遇到,否则,怕是凶多吉少。
回头他得同主家说说,看能否给配把弓箭,如果遇到野猪老虎,也能拼一下。
毕竟,曾经做过护院的他,也是懂一些拳脚的,即使遇到凶猛的野猪,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
但婆娘和一双儿女就不行了,为了家人的安全着想,必须得准备一些趁手的工具。
“我们知道了爹。”乔安乔欣兄妹俩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他们怕死吗?自然是怕的,相信每个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都会怕。
但在山上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庞然大物,想必是无意间跑过来的,它们的老巢并不在这座山头。否则绝不可能只有一头。
他可是听闻野猪是群居动物,皆是成群结队出没。
“好了,孩子他娘,你赶紧去烧水,我们将这头野猪收拾出来,然后送去镇上,至于是卖是留,皆由东家自己做主。”
乔叔已经决定了,只留十斤肉,还有猪下货,其余全部运去镇上。
“我这就去。”乔婶连忙点头,对于男人的决定,她向来不反对,真正做到了夫唱妇随。
水开后,父子俩先是将猪毛褪干净,而后才开膛破肚,虽然血已经流的差不多了,但乔叔还是在野猪的脖子上捅了一刀,想看看血液是否流尽,免得影响猪肉的口感与颜色。
好在还放出来一些,虽然不多,但足够蒸一盆猪血尝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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