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尽南栀欢

鱼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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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愿你们终有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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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曼九]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形容我的人生,我的一定是,无人可爱,不被人爱。

我出生在一个落后的小镇。家里重男轻女,从记事起我就不受人待见。他们把所有好的都给了我的弟弟,至于我,只要留口气,活着就行。

我没有朋友,没有亲密的家人,从小,只有我一个人。

当我处在巨大的痛苦和悲伤的时候,我只能从身上别的地方排解。我用水果刀划自己的手臂,第一次划的时候,真的很疼,但那种感觉又很奇妙,看着流出来的血仿佛不是自己的。

高二那一年,我辍学了,闹了三次轻生,差点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那是我第一次被诊断出抑郁症,才知道原来我这个样子是生病了。

家里人不肯为我花钱治病,他们总是在骂我,骂我是个败家女。有一天吃饭时,我妈摔了我的碗筷,她说,你有多远滚多远,我一分钱也不会给你花了。

我躺在床上,想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天没亮就收拾好行李离开了家。

那时候,我发誓再也不回来了。

我开始在异乡漂泊的那一年,刚满十八。别的女孩子花一样的年纪啊。

后来我谈了很多男朋友,想从他们身上找到一点被爱的感觉,可像我这样的人又能遇到什么好人呢?彼此都心知肚明,不会动情。

第一次看见阮尽南的时候,我觉得我灰暗的世界仿佛被点亮了。

那天是个炎热的中午,我正提着一桶水吃力地往打工的饭店里走。手酸疼得使不上力,骨头咔嚓响,像是要脱臼。我停下来喘气,要是真脱臼了可没钱去医院。

他从我背后走过,轻松提起水桶,稳稳当当地朝前走。

我看着他的背影,那天他穿了一件白T恤,留着一个少年感的清爽短发。

然后他回过头来,表情很冷酷,问我,你们这儿还招人吗?

我足足愣了三秒才想起回应他,可他有些不耐烦地转过身走进去了。

也许是因为他长得好看,也许是因为他声音好听,也许是因为他帮了我。总之,那一刻,我第一次知道了心动是什么感觉,自此后,深陷不可自拔。

知道他有喜欢的姑娘时,我并不意外,因为我始终觉得我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最后他一定会是我的。

直到我见到了她,那个叫卿欢的姑娘。

她活泼开朗,古灵精怪,明亮干净,温暖治愈,一切美好的词来形容她都毫不为过。她是我永远不可能成为,甚至下辈子也不可能是的那种姑娘。

她是阮尽南的光。阮尽南是我的光。但我的光并不属于我。

其实我才是那个一直在黑暗里游走的人。

我活得这么艰辛的人,却想要他好好活着。

我以为我会嫉妒她,但并没有。我甚至想保护她,就好像在保护心底里的另一个憧憬的自己。

坠下楼的那天,她死死拉住我,不肯放手。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被人在乎的感觉,真的特别特别好。

所以,我无人可爱,是因为我不能爱。

去收拾阮尽南遗物的时候,茜姐交给我一个纸箱,她说里面是他最珍爱的东西。

我打开看。只有两件东西。

一个很旧的书包。一枚戒指。

你看啊,卿欢真的很爱阮尽南,只是可惜,还是没能将他留下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世界想要杀死一个人,只需要几句话而已。

如果有下辈子,只愿我再也不要为人。

[胡嫣]

你有一个很喜欢很喜欢却没有在一起的人吗?我永远记得那一天。

2012年1月23日。

第一次遇见涂城的日子。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没有出众的外貌,没有优异的成绩,没有好的性格,走在人堆里一眼也看不见的那种。

他长相清秀斯文,成绩优异,性格温和,放在人堆里也能一眼瞧见的那种。

他不会嫌弃一道题讲了好几遍还是不懂的我,不会不屑一顾笨拙内向的我,会耐心的帮助我。

他的温柔和耐心是我的致命。哪怕他再稍微差那么一点点,我都不会那么喜欢他。

但可惜的是,也幸运的是,他很好,特别好。你知道,有些人的出现,就是为了打破你内心的坚固堡垒,让你不设规则底线。

我的自卑,我的普通,不允许我亲口表白,更不允许间接让他知道。我是那么害怕在自己还不够好的时候被他知道喜欢他,藏得小心翼翼。

于是我买了一窍不通的很多画册书籍一通恶补,学着化妆护肤,学着如何穿衣服能让自己好看,学着做一切能让自己体面的事情。只要努力一点点,就能靠近他多一点。

直到那个叫常相思的女孩子出现。

她不费吹灰之力就完全毁灭了我所做的一切努力。说不讨厌她是假的,可那又如何,他喜欢的人是她。

他们结婚的时候,我去了,藏在一个没有人看得见的地方。

怎么能不去呢,想要看看喜欢的人穿上西装是什么样子的啊。

卿欢说,没了他,还有别人。

但是你知道的,涂城就是涂城,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第二个。

我那贫瘠黯淡的青春,遇见他是最大的幸运。因为遇见他,我成了最好的胡嫣。

喜欢他,从来都是我的幸运。

我看见他给她戴上戒指,宣誓,和她深情拥吻。

他伸出带戒指的那只手白白净净,手指细细长长,蜷缩起来的时候骨节分明,是漫画里男生的手。也是,遇见他的那一天,他朝我伸来,递来纸盒的那双手。

从这一刻开始,我的青春到此为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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