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土的战争已经打了三十年,自从莱文德顿王国的君主逝世以后,这战争便越打越激烈了,不过是为了争夺几块领地的所有权,从依稀的一些线索完全可以看得出来,这中间大概有贵族协会和圣兰斯帝国的手笔。
前者正试图完成一场统一,而后者显然害怕前者统一,对此我毫不为奇;为问四十九万个春秋,亦过是一片王座万人争。
但有个严肃的事就摆在我面前,口袋里已经是贫穷的抗议,当然最主要的是我的老伙计——那匹年轻的旅行马的抗议。
为此我决心发挥我的智慧去酒馆里当个游吟诗人,或者一个服务小生,总之反正不会是个厨子,我一路上只学了一锅乱炖,学习西奥多人把各种残羹冷炙吃剩下的肉块一同倒进铁锅里。
此之外,我便没有什么能够实质谋生的技艺了,铁匠之类的活计倒也干过,不过在这个时代大抵不太管用,故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是个老古董。
四月初的时候,我总算是寻得了一份工作,这是一份在酒馆里打杂的活计,一个月大概十几个铜板,老板娘还算很好说话,偶尔还能吃到一点客人们的剩菜,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了,这完全可以料得出来,在一片打了三十年战争的土地上哪怕是一粒发霉的豆子也估计得是宝贝了。
我完全不打算长干,我对我的安危总是有着这样的考虑——万一哪天冲进来一伙雇佣兵二话不说把店里的人都给砍了,那可真是天大的不幸!
在野蛮的世界里我是一刻也待不下去,文明的世界就在更南边,这也是我从路过酒馆的那些人口中所打听到的,那在更南方,巴尔甘半岛的土地上有一颗…璀璨的明珠。
3.
一零六三年的时候,年关初过,我就已经收拾好了仅有的行李——赚来的几十个铜板与我的那匹年轻的旅行马踏上了新路途,我这老伙计几乎饿瘦了一圈儿。
我是一零六三年六月抵达的哥伦比亚,这里于公历七百八十四年建立,至于那之前则是另一个庞大的人类帝国三皇正统,不过那已经是布拉维斯贝尔之围的事了,最后一任皇帝就是死在那里的。
重新沐浴文明的气息叫我心情大好,在野蛮的世界里想要发挥一点智慧可真不容易,眼看着我那匹饿瘦了的老伙计,我真是要发挥一点真正的智慧了。
六月末的时候,我终于抵达了哥伦比亚第一帝国的首府圣罗兰,这被称之为郁金香之都的地方,四下里看去好像永远都是盛夏。
出于我曾经一段神秘过往的原因,我找到了一份破译古代文献的工作,算是一个古代语研究学者,于是仅是第二个星期我的老伙计就肥了一圈!它几乎每天十多个小时都趴在马圈当中一动不动,看到新饲料的时候也仅是用马蹄子扒拉两下,那眼神当中的嫌弃几乎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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