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啊,吃最好的珍馐美味,穿最好的绫罗绸缎,日最美的姑娘媳妇儿,世间的一切都已经提不起他们的兴趣了,自然要去最危险的地方寻求刺激,然后创造传奇或者把命丢掉。他说他要去黑苗城,我没有答应,我只答应给他送到白苗城。”
“你做的对,黑苗部落对中原人从来都不友好,即使是我们这种老行商也不敢去那里过夜,去白苗已经是顺道捎带了。”
“嘿嘿,不管怎么说,他给钱很痛快。”老黄边说话,边丢给商队老板一个金元宝。
“你看他这样,虽然带着一把剑,手上连个茧子都没有,恐怕也是虚有其表,我们要不要……”说到这里他还比了个手势。王小明那把剑就能卖出个大价钱,更何况腰间的玉佩和背包里的盘缠。
“你疯了吗?有多少人知道他进了我们商队你数过吗?况且你的伙计都靠谱吗?万一他是什么我们得罪不起的大家族家的子弟,单凭怀疑就能让我们万劫不复。”
“那万一他死在黑苗城,我们不也脱不了关系吗?”
“这个你放心,到了白苗城我们大张旗鼓的送他走,随后在让他签字画押一份字面上的合同,就说我们负责送他到白苗,他给我二两金子。那时候他付了另一半佣金,也就不会介意签字画押了。”所以说合同这种东西有时候也是弱势一方为了自保不得已发明出来的玩意。
二人闲聊王小明全程听在耳朵里,不过他也不以为意,他也只是需要一个向导。他虽然会圣斗士的光速移动,在这颗星球上近似于瞬间移动,却并不会没头苍蝇一样的在十万大山中乱窜,那样体力消耗太大不说,还会惊扰到不必要的强者引来麻烦,因此这种跟着商队行走方式就可以了。虽然费时间,却别有一番乐趣。而且既然扮猪吃虎钓鱼执法,总要给不轨之徒一些痕迹和线索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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