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锦初回过神来的时候,男人已经再次坐在灶台下开始烧火了。
他倒是乖觉。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她清清嗓子,转移了话题,关心道:“你身子好些没?今日伤口处还流血肿胀吗?”
“我身子好了很多,已无性命之忧,剩下的就是慢慢将养了。”
男人说话的同时掏了一瓶药出来,再次致谢道:“昨夜若非姑娘善心,我不会顺利扛过这一遭。昨日误伤了姑娘,是我不对,这瓶药祛除伤疤颇有成效,姑娘拿去用吧。”
锦初忙摆手推拒:“我脖子伤口浅,乡下人皮糙肉厚,过几日结了痂慢慢就好了,应该也留不了疤的,这药你还是留着将来等伤口长好了自己用吧。”
“我一个大男人,身上留疤不要紧,你是个女儿家,伤处又是在脖颈,自是要精心些的,况且这伤还是因我而起,若你不收我实在无颜以对。”男人眼中带笑,神态却很坚持。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锦初没再推辞,利索收了药瓶,想到昨晚的那一幕,她又看着黑衣人开口,“对了,我得跟你说件事儿。”
她一指床边的兔子,“我本来还想今日炖了它给你补补身子呢!如今看来是吃不上了!”
“为何?”男人投来询问的目光。
“昨夜的事情你还记得多少?”锦初问。
“约摸也没记得多少。”想到昨夜的混乱,男人含糊道。
“那我朝你要药的时候,你还记得吗?”
男人想了想,摇头:“记不清楚了。”
“那就是了,当时你只撑到给了我一个荷包,可里面好几瓶药,我也不知道到底哪瓶适用,但你那会儿已经昏死过去,任我怎么喊都没有回音。”
想到昨夜的那一幕,锦初心有余悸地抚了抚胸口:“当时你高热晕厥,凶险的很,我无奈之下,就把它的后腿割伤,拿了你的几瓶药依次来试,最后才找到了正确的那瓶给你用上,你这才最终退热,平安熬过来。”
她看向面前哭笑不得的男人,笑眯眯总结,“所以,你能顺利见到今日的太阳,这兔哥儿也算是功不可没了!”
“好,那就一直养着它。”男人看着笑得开心的少女,唇角不自觉的也扬了起来。
俩人如昨夜那般吃了顿相同的菜粥。
饭后收拾好一切,锦初问他:“如今你愿意信我吗?”
“经过昨夜,自是信的。”男人直言不讳,甚至还建议道:“今日你就可直接下山回家,只是还请姑娘遇到我之事勿要外传。此为我好,亦为姑娘好。”
锦初眉头一挑,笑了:“放心,这点轻重我还是分得清的,我可从来都没遇到过你,不过你这人,也算是变化多端,一会儿一个样。”
“彼一时,此一时也!”男人也笑了。
这人算是标准的外冷内热型,不认同的时候冷漠高傲,一旦被他认可了,又会变得温柔体贴,耐心包容。
与其为友,自是好于与其为敌的。
事情都做了那么多了,锦初也想结个善缘。
她想了想,索性好人做到底,看向男人郑重说道:“虽然我们是不打不相识,但我既照顾了你一夜,如今又收了你的药,勉强也算是朋友了。对于朋友,我不会有始无终,况且你如今身子还未好全,身边暂时也离不得人,所以在你离开之前我亦不会离开。”
说完这番话的锦初,明显看到男人不易觉察地舒了口气。
“如今你身子太差,每日里光吃粟米菜粥是肯定不成的,我准备附近看看,若能再套两只兔子回来的话,也够我们吃几顿了。”锦初一边说,一边收拾东西装篮子。
男子看着忙碌的小蜜蜂一样的姑娘,低声征求道:“不然我与你一起?”
“你就在此地不要动,我去捉两只兔子就回来!”说完这句话,锦初愣了下,随即哈哈大笑。
男人:“???”
少女的嘱咐很正常,但她笑的如同占了便宜的猫儿似的,这又是怎么回事?
锦初不知道男人此时的想法,如果知道的话,她定然也要感叹一句,你猜的可真准。
她本无意中说出的这句话,恰恰却应对了现代社会那个父亲去买橘子的梗,顿时乐不可支地笑了起来。
沿着记忆中的路径,锦初快步朝山下走去,她要去看看昨日离开时那个埋了陷阱的兔子洞是否有收获?
看到那棵大树,锦初再次加快了脚步,然后她就眼尖地看到兔子洞上高高架起的陷阱已经不见了。
这说明兔子咬钩了!
锦初心里一喜,开始四处踅摸兔子的踪迹,功夫不负有心人,一盏茶之后,她在一处凹陷的树下,找到了此时已被绳子勒着脖子,扑腾的奄奄一息的一只肥硕的大野兔。
她将兔子放进篮子,又小心翼翼收起来陷阱架。
朝着山上走了一阵子,又看到一个兔子洞,于是她再次架起了陷阱。
这次等了许久,兔子洞那边都没动静,看看太阳已是正午过半,想到山上石屋里还有个伤病员,她得回去做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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