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下午,桂林市公安局局长刘正豪主持召开紧急会议。
根据进一步的技术分析,手枪的来源,锁定在了湖南省邵阳市。
刘正豪当即决定:“将侦破重点,转移到湖南邵阳!”
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张贤国,带着王世伟等三名民警,连夜驱车奔赴邵阳。
在邵阳警方的配合下,他们对枪支来源的范围,进行了层层缩小——从邵阳十个县四个城区,最终锁定为新宁、邵东、新邵三个县。
8月15日,“8·10案”发生后的第五天,技术检验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这把64式手枪,正是邵东县检察院干部兼司机李慧球的佩枪!
案情瞬间明朗。刘正豪副局长,带着干警们赶赴邵东县检察院,向院方通报了情况。
邵东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当即召开会议,研究传讯李慧球的方案。
为了防止李慧球狗急跳墙,用枪反抗,专案组制定了周密的计划:先由检察院以谈话为由,收缴李慧球身上的枪支,再进行传讯。
当晚八点,传讯行动正式开始。李慧球被带到检察院的谈话室,面对民警的询问,他大喊冤枉:
“我一直在检察院上班,从来没去过桂林!我的枪,从来没离开过我的身!”
李慧球还找来了同事,为自己做假证。可民警们并未放弃,他们一方面继续提审李慧球,另一方面,对那些为他做证的同事,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
“作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民警的话,让一名同事动摇了。他终于说出了真相:李慧球的枪,确实借出去过。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慧球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他交代,1995年8月28日,他的朋友谭晓秋找到他,说有老板请他押送运钞车,需要借枪撑场面,一次能赚1000元。
碍于朋友情面,又被金钱诱惑,李慧球将自己的64式手枪和7发子弹,借给了谭晓秋。
他万万没想到,这把枪,会成为桂林“8·10案”的作案工具。
案情水落石出。专案组当即行动,直扑谭晓秋的家,将这名“8·10案”的主犯,成功抓获。
面对审讯,谭晓秋如实交代:参与抢劫的,还有他的同乡曾南方。
案发后,曾南方因极度惊恐,早已潜逃,不知所踪。
桂林警方立即向全国发出通缉令,可狡猾的曾南方,至今仍逍遥法外。
从柳州的系列血案,到桂林的持枪抢劫案,两起震惊广西的大案,在公安民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郑容、谭晓秋等主犯落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而韦燕青、曾南方等在逃人员,警方也从未停止追捕。
龙城的柳江,依旧静静流淌,螺蛳粉的鲜香,再次弥漫在街头巷尾。
桂林的漓江,碧波荡漾,游客的笑声,重新回荡在山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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