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诚顺着常升手指的方向看去,只一眼,他瞳孔猛地一缩。
不确定。
再看一眼。
然后,冯诚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我也不知道啊,我们离开京城这两个月,除了前段时间,收到了陛下的回信还有家书,其他的时候,哪知道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
更何况,家书和陛下的信件,里面只提任务和自家的情况,谁会闲着没事往信上写,城郊外山地上长了透明的怪物呢?
等等!
透明的?
冯诚猛地想到,小妹的涂鸦里,写了家里盖了间阳光房,她养了许多蝴蝶在里头过冬的事,并画了阳光房的涂鸦。
当时他还好奇阳光房是什么东西,看也看不明白,但现在再看山上的那些东西,他脑中闪过一道灵光。
“常兄,那是……”
“那是温室大棚,用琉璃搭建的。”
一道清脆的童声传来。
冯诚等人立即循声望去,就见一个面生的青年,怀里带着一个两三岁,穿着龙纹锦绣的男童骑着一匹汗血宝马,正朝他们走来。
尽管冯诚等人,第一次见到这个男童,但光凭衣服还有对方的气势,一下子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赶紧翻身下马,抱拳一拜。
“参拜皇太孙殿下!”
“二舅舅你们快起来吧,爹爹在后头呢,马上就到。”
话音刚落,众人就见朱标打着马追上前。
朱标无奈地看了一眼朱雄英,顺手将一件半大的虎皮袄,扔到朱雄英的身上。
“英儿,和你说了多少次了,这个季节骑马要穿暖和些,早知道,就让你坐马车来了。”
“坐马车太慢了,我急着亲眼见到二舅舅他们,好去给娘亲报信呢。”
朱雄英朝着朱标扮了个鬼脸,然后用爷爷专门给他剥的虎皮,把自己包皮虎皮粽子裹好,往张东洋怀里钻了钻,伸手在马脖子上拍了拍。
“走!回宫!”
常升目送着朱雄英进了城门,这才收回视线。
他与朱标四目相对,眼睛不由得红了。
“姐夫,长姐一切可还好?”
“好,就是最近你那外甥外甥女太闹腾,她有些分身乏术,本来她也想前来一起迎接你们进宫的,英儿担心她吹了风染上风寒,就代她前来了。”
原来如此。
常升悬着的心刚放下,正想询问,山坡上的那些透明房子,到底是不是用琉璃做的,就见一辆辆马车穿过城楼,停在了队伍前面。
是各家的父母亲友,得知他们回京的喜讯,前来迎接了。
虽然大家迫切的想和亲友寒暄几句,但还是以正事为主。
常升带着朱标,来到装载着土豆和红薯的马车前,掀起盖在箩筐上面的毛毡布。
“太子殿下,这些就是陛下要的东西,我等不辱使命,将它们带回来了,有些保存不当,已经发芽了,可以拿到皇庄的温泉旁边种上,本地的种植方法,是挖个坑扔到地里,不管不顾,但我觉得,咱们司农司的主事,应该有更好的种植法子。”
虽说土豆和红薯在原产地,已经生长了数千年。
但常升认为,那些听天由命的种法,实在不适合这片土地。
除了野草籽撒进地里,不需要灌溉打理,其他无论是粮食还是果蔬,只要能够精细耕作,根据他们大明当地的做事风格,那必然是要精益求精,增产增收。
毕竟大明虽然地大物博,但人均良田算下来,还是不像孛露国家那样地广人稀的。
他们许多一个行省面积的国家,仅有不到百万人口,按照当地的种植方法,挨饿的可能性小,但大明这种种植的话,好不容易找回来的土豆和红薯,就显得十分鸡肋了。
“阿升,你的建议非常合理。”
朱标伸手拍了拍常升的肩膀。
“父皇已经考虑好了,该怎样试种了,这些事你们就不必担心了,既然回来了,接下来就好好调养身体。”
常升听到朱标的话,大为吃惊。
他好像没在书信里写清楚土豆与红薯在原产地,具体是怎样种植的吧。
陛下怎么知道的?
难道他们不是第一批抵达孛露的汉人吗?
怀揣着这个疑问,常升对面母亲和大嫂她们的嘘寒问暖,都有些心不在焉。
直到进了宫,陛下亲自给他们安排了接风宴,并且席间,还端上来一道有些熟悉,但却是从未见过的饭食。
“来来来,这是你们给咱带来的宝贝,咱也是沾了你们的光,才能吃上这煮玉米,这些都是李主事挑选出来不能留种的,吃一包少一包,咱就一人煮了一包,大家快尝尝。”
玉米?
常升等人听到这个称呼,一下子联想到他们去年送回京城的埃及粟米。
可眼前盘子里装着的玉米,颗粒比他们看到的埃及粟米要胖了好几圈不说,颜色也更淡一些,并且闻着就有一股让人食欲大动的糥香。
“陛下,这玉米难道是埃及粟米?”
冯诚不敢相信,自己当初买完就后悔的那一把,看上去难以下口的外国米种子,居然能结出这么美味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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