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以非常肯定,张晴在进入楼栋前的时候,她手里除了一个非常小的手提包之外,并没有携带任何其他的工具。
可经过法医的初步判定,杀死袁老太的凶器是一把电锯。而一把标准电锯的长度最少要在40cm左右。
所以,如果张晴真的是杀害袁老太的凶手,那她绝对不可能悄无声息地躲过监控摄像头,将如此显眼的作案工具,带入到案发现场之内。
况且,张晴和潘可欣一起离开时的监控视频,我也已经进行过逐帧的排查了。可以非常确定,她们两个人手中并没有任何可疑的物品。
所以,杀害袁老太的那把电锯,很有可能事先就被藏在这栋楼里。并且,至今都没有被带出这栋楼的活动范围。”
苏瑶的推论,也让案情进入到了一个瓶颈期。
“你的意思是说,杀人凶器现在还在那栋楼里?”
苏瑶点点头回答。
“根据监控视频排查后的结果,基本可以确定这把杀人的电锯现在还在这栋楼里。
如果,这把杀人的电锯真的还被藏在了这栋楼里,那它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就是在袁老太家隔壁正在装修的403房间。
方警官,你还记得咱们在案发现场做笔录时,听到隔壁403房间一直传来叮叮当当的装修声吗?我在给屋内装修工人做笔录的时候,就发现他们的装修工具箱里,有一把符合凶器特征的电锯。
但根据工人们叙述,这把电锯是在一个月前,装修刚刚开始进行的时候,就已经放置在403房间里了。
并且在案发当天,403房间刚好安装全屋定制的衣柜,因为,在安装的过程中需要使用电锯。所以,装修工人们在当天还曾正常使用过这把电锯,但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但由于施工时的噪音太大,装修工人们谁都没有听到隔壁袁老太的房间内有任何异常。
根据这些工人的口供所述,他们也并没见过什么闲杂人等,在案发当天进出过隔壁401房间。
我已经将403房间里的那把电锯,带回警局送去检验科化验了,相信检查结果很快就会出来的。”
方翊对着苏瑶赞许地点点头,随后说道:
“你分析得非常正确。杀死袁老太的那把电锯,肯定还留在这栋楼里。
可是,如果电锯始终都被放在403的房间里。那凶手又是怎么能在装修工人的眼皮子底下, 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到403房间去偷拿电锯的呢?”
见方翊满脸疑惑,苏瑶立马开口解释道。
“方警官,关于这一点我已经调查清楚了。根据包工头向我提供的情况,他说工人经常会将部分装修材料,和一些不常用的装修工具,全都堆积在楼道的走廊处。
就因为这一点,隔壁402房间的小两口可没少向物业反映情况。这样看来的话,凶手很有可能事先就知道楼道里一直堆放着这把电锯。所以,这才会将它锁定为杀人的工具。
可是,还有一点我实在想不明白。凶手为什么要将袁老太的头颅用电锯砍下后,又直接放进了卫生间的烘干机里,他这么做的目的,难道只是为了泄愤吗?
凭借着咱们警局以往破获的几起分尸案的经验来看,凶手之所以会选择这么复杂的作案手段,不惜将死者的尸体大卸八块,多半是为了藏匿运输尸体更加方便。
但袁老太虽然被砍下了头颅,可凶手却没有选择毁尸灭迹。而是将她的身体和头颅全都留在了案发现场。
像这样的情况,除了仇杀之外,我再也想不到其他的作案动机了。可死者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究竟是谁会和她有如此大的深仇大恨?非要用这样的方式将她虐杀致死呢?
根据,咱们警方的走访和排查,最有可能和袁老太结下冤仇的人,就是她的大儿媳妇张晴。
可张晴却在案发时间段,全程都和潘可欣在一起。她就算是有作案动机,也完全没有作案时间啊。毕竟,从杀人到分尸,还是需要相当充足的时间的。”
苏瑶提出的种种疑点,方翊也全都经过仔细思考。
“或许,凶手将袁老太头颅烘干的目的,不仅仅只是为了泄愤和复仇。而是,想要掩盖袁老太的具体死亡时间。
毕竟,死者的头颅经过高温烘干之后,会对法医推算准确死亡时间有所影响。这样一来,凶手就可以混淆时间概念,故意制造不在场证明。
通过,我对袁老太家附近沿路的监控进行排查后发现,张晴开车到达案发现场的时间,大概是在下午1点10分左右。
而在张晴和潘可欣的口供里都有提到过,她们妯娌俩在出门前,曾去隔壁401房间探望过袁老太。
监控视频显示,她们出门的时间大概是在下午3点20左右。的确是由张晴开车,带着潘可欣母子俩赶往医院打预防针。
而且,通过对医院监控视频,和张晴车上的行车记录仪的排查,都可以证明她全程的确是和潘可欣在一起。并且,这妯娌二人均没有回到过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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