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日清晨,天色熹微,寒意依旧刺骨。高鉴与张定澄正在客栈房中整理行装,忽闻楼下传来轻微的叩门声。高鉴心中一凛,示意张定澄戒备,自己则缓步下楼。
开门一看,竟是孙德胜府上那位面容精明的老管家。管家身着厚棉袍,呵着白气,脸上却带着恰到好处的恭敬笑容。
“高公子,叨扰了。”管家微微躬身,声音压得较低,“家主命小人前来传话:事已办妥。明日辰时三刻,请公子与贵友准时前往城外十里处,左骁卫营地的辕门外等候。自会有一位张校尉亲兵接应二位,随明日启程的营州粮秣队同行。”
高鉴心中一块石头落地,拱手道:“有劳管家辛苦跑这一趟,请代高鉴谢过世叔。”
管家笑容更深,从怀中取出一封盖有火漆的信函:“此乃家主亲笔所书,公子见到张校尉时,将此信呈上即可。”接着,他又补充道:“家主还吩咐,粮队行军艰苦,规矩森严,请公子务必谨慎,少言多看,一切听从张校尉安排。”
“世叔考虑周全,高鉴谨记。”高鉴接过信函,郑重收好。
管家这才施礼告辞,身影很快消失在清晨的薄雾中。
翌日,第五日。辰时一刻,高鉴与张定澄便已收拾停当,牵着两匹马,提前抵达了左骁卫军营之外。
远远便看见辕门高耸,旌旗猎猎,兵甲森然。然而,令高鉴意外的是,在辕门外不远处,一辆看似普通的青篷马车旁,竟站着那位身着狐裘、满面红光的孙德胜!他正与一位身着铠甲的军官低声交谈着,身后跟着那名老管家和几名健仆。
孙德胜眼尖,一眼便看到了高鉴二人,立刻脸上堆起热情的笑容,遥遥招手:“贤侄!这边!”
高鉴连忙快步上前,心中惊疑不定,面上却保持恭敬:“世叔!您怎么亲自来了?这大清早的,天寒地冻…”
“诶!”孙德胜大手一摆,打断了他的话,语气亲热又带着几分责备,“贤侄远行,愚叔岂能不亲自来送送?这位是周司马,此次护粮队队的别部司马,张校尉的得力助手,我与周司马也是旧识,正好过来打个招呼,让他路上对你们多加照应。”说着,他侧身对那位面色冷峻、目光如电的周司马笑道:“周老弟,这就是我方才跟你提起的世侄,渤海高氏的青年才俊,高鉴。这一路,可就拜托你了!”
周司马目光在高鉴身上扫过,微微颔首,算是打过招呼,语气平淡无波:“既入我军中,自当按军规行事。孙行首放心。”言简意赅,透着军人的冷硬。
孙德胜似乎早已习惯他的态度,不以为意,反而笑着转身,亲自从仆役手中接过一匹马的缰绳。只见此马神骏非凡,比高鉴那匹马还要高上半头,浑身毛色如墨,却在四蹄踏雪之处生着飘逸的长毛,肩高腿长,肌肉线条流畅,顾盼之间神采飞扬,显然是难得的辽东良驹。
“贤侄啊,”孙德胜将缰绳塞到高鉴手中,语气恳切,“此去路途遥远,凶险难测。没有一匹好脚力怎么行?这匹‘乌云踏雪’,乃是去岁辽东客商带来的上好种马后代,脚力迅捷,耐力非凡,且极通人性。今日,愚叔就把它赠予贤侄,愿它助你早日平安归家!”
高鉴大吃一惊,这礼物太过贵重!辽东良马,尤其这等品相,价值不下百金,甚至有钱也难以买到。他连忙推辞:“世叔!这…这太贵重了!小侄万万不敢承受!”
“欸!你我之间,何须客套!”孙德胜故意板起脸,“莫非贤侄是看不起愚叔这份心意?还是觉得我孙德胜送不起一匹马?”他语气转而低沉,带着一丝感慨,“当年若非令尊高抬贵手,在渔阳郡行我方便,焉有我孙德胜今日之些许薄产?一匹马,聊表寸心而已,贤侄若不收,便是瞧不起愚叔了!”
话已至此,高鉴深知再推辞便是矫情且得罪人了。他心中感动,亦知此人情欠得大了,只得深深一揖:“世叔厚爱,高鉴…愧领了!”
“哈哈!这就对了!”孙德胜顿时眉开眼笑,仿佛了却一桩大心事。
这时,旁边的老管家适时上前,双手捧上一个沉甸甸的蓝布包袱:“高公子,这是家主的一点心意,路上或许用得上。”
高鉴接过,入手颇沉。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套用料扎实、做工精细的靛青色骑射胡服,一双崭新的牛皮靴子,靴筒内还塞着一小袋沉甸甸的金银,作为盘缠。考虑之周到,令人咋舌。
“世叔…这…”高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出门在外,衣食住行样样少不了花钱,军中清苦,难免有需要打点之处。贤侄不必介怀。”孙德胜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随即正色道:“时辰不早了,粮队即将开拔,贤侄快些准备吧。记住,一路保重,遇事谨慎,平安至上!”
高鉴重重地点了点头,将千言万语的感激化作深深一揖:“世叔珍重!高鉴告辞!”
他不再犹豫,将原来马的缰绳交给张定澄:“定澄,这匹马以后便归你了。”张定澄接过后,将马上的行李,都放到老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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