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ài,老,老年人。《汉书·武帝纪》“然则于乡里先耆(qí)艾,奉高年,古之道也。”(耆:年老。耆艾:老年人。)
这句话出自东汉史学家班固所着的《汉书·武帝纪》,体现了中国古代源远流长的尊老敬老传统。
一、原文与上下文
这句话出自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夏四月的一道 【赐爵诏】 中。皇帝通过赐予民爵来表达对百姓的恩泽,并在诏书中阐明了他为何要这样做。
原文节选(诏书部分):
“朕闻咎繇对禹,曰在知人,知人则哲,惟帝难之。盖君者心也,民犹支体,支体伤则心憯怛。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学,流货赂,两国接壤,怵于邪说,而造篡弑,此朕之不德。《诗》云:‘忧心惨惨,念国之为虐。’已赦天下,涤除与之更始。朕嘉孝弟力田,哀夫老眊孤寡鳏独或匮于衣食,甚怜愍焉。其遣谒者巡行天下,存问致赐。曰:‘皇帝使谒者赐县三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年九十以上及鳏寡孤独帛,人二匹,絮三斤;八十以上米,人三石。有冤失职,使者以闻。县乡即赐,毋赘聚。’”
“翌日,有司请民赐爵。诏曰:‘……然则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朕哀夫!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其赐天下民当父后者爵一级……’”
二、注释
有司:泛指官吏。
耆艾:
耆:古称六十岁为“耆”。
艾:古称五十岁为“艾”。此处“耆艾”连用,泛指德高望重的老年人。
奉高年:尊奉、孝敬年长者。
古之道也:这是自古以来的准则、传统。
受鬻法:汉代的一种养老法令。“鬻”同“粥”,“受鬻法”即官府向高龄老人提供粥饭等食物的制度。
为复子若孙:为了(让老人有人照顾)而免除其儿子或孙子的徭役。“复”即免除赋税或徭役。
当父后者:指家中的继承人,通常是嫡长子。
三、白话翻译
(在颁布了赏赐帛、米的诏令后)第二天,主管官员奏请皇帝赏赐百姓爵位。汉武帝下诏说:“……既然如此,那么在乡里之中,尊崇德高望重的长者,敬奉年事已高的老人,这是自古就有的正道啊。 如今天下的孝子贤孙们,内心都渴望竭尽全力来奉养自己的父母,但在外被公事(指官府徭役)所迫,在内又缺乏资财,因此孝心难以实现。我对此深感哀痛!百姓年满九十以上的,朝廷已有‘受鬻法’予以供养,并且免除其儿子或孙子的徭役,让他们能够带领妻妾完成供养老人之事。现在,赐给天下作为父亲继承人的百姓每人爵位一级……”
四、现实意义
这句两千多年前的诏书,其核心精神在今天依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1. 构建敬老文化的政策基石:
这句话揭示了中国尊老敬老传统不仅是道德倡导,更是一种国家制度与治理智慧。它提醒我们,构建敬老社会需要将文化传统(“古之道也”)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法规(如“受鬻法”、“复子若孙”),从制度上为孝道提供支持和保障。
2. 解决现代养老困境的历史镜鉴:
诏书中指出的“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精准地揭示了古今共同的社会难题——“忠孝难两全”与经济压力。这对于当今社会,尤其是在快节奏、高压力环境下,如何通过完善带薪护理假、养老补贴、社区支持服务等公共政策,帮助年轻人履行孝道,提供了古老而深刻的启示。
3. 乡村治理与道德引领的抓手:
“于乡里先耆艾”强调了老年人在基层社区中的榜样和稳定作用。在今天的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乡村老党员、老干部、老长辈(“新耆艾”)在调解纠纷、传承文化、涵养乡风方面的积极作用,依然是有效的治理方式。
4. 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核心价值:
面对全球性的老龄化挑战,汉武帝诏书所体现的“奉高年”精神,是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核心文化资源。它要求社会在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等各方面,都体现出对老年人的尊重与关怀,这与现代“积极老龄化”的理念高度契合。
总结:《汉书》中的这句话,不仅是一段历史记载,更是一个跨越时空的文化密码。它告诉我们,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古之道”,而如何通过现代的制度创新与社会合力,让这一“古道”在新时代焕发光彩,解决“孝心阙焉”的现代困境,是我们需要持续思考和实践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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