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那场关于“十七年之约”的谈话过后,娄家的气氛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离别已成定局,但离别的期限被明确标注在了未来的某个坐标上,这让珍惜变得具体,也让每一天都像是从命运手中偷来的馈赠。
这种珍惜并非终日悲戚、相对垂泪,而是一种“倒计时的深情”与“克制的仪式感”
交织的状态,深沉的情感,被细细地编织进每一件平凡小事和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行动里。
从第二天起,谭令柔便开始变着花样准备三餐。
没有山珍海味,尽是些老北京最地道的吃食。
她似乎要在离京前,把他们记忆里关于故乡的味道,一一唤醒,再牢牢刻进骨子里。
清晨,天刚蒙蒙亮,厨房里便飘出豆汁那独特的酸香。
谭令柔亲手熬煮的豆汁,稠度刚好,配着炸得金黄焦脆的焦圈,还有一小碟辣咸菜丝。
娄振华坐在餐桌前,端起粗瓷碗喝了一口,眯起眼睛,长长舒了一口气:“这个味儿,正。”
娄晓汉和娄晓唐也喝得额头冒汗,他们在香港长大,对这种地道的北京小吃既陌生又亲切。
晓唐咂咂嘴:“是有点酸,但喝下去,胃里暖烘烘的,舒服。”
“妈,明天咱们吃炒肝吧?”娄晓娥提议道,她知道父亲也好这一口。
“好。”谭令柔笑着应下,“我一会儿就去买鲜肝和肠子。”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炒肝、卤煮火烧、地道的手擀炸酱面、褡裢火烧、门钉肉饼……轮番登场。
每一餐饭,都像是一次味觉的故乡巡礼。
娄振华吃得格外认真,每一口都细细品味,仿佛要把这滋味连同这餐桌旁团聚的暖意,一并封存。
娄晓娥也系上围裙,认真地跟着母亲学做父亲最爱吃的几样菜。
芥末墩儿做起来讲究,白菜要选得紧实,焯水时间要准,黄芥末调和的火候要恰到好处,既不能太冲,又要保留那份醒脑的通透感。
谭令柔手把手地教,娄晓娥学得专注,失败了几次后,终于做出一盘像样的。
她小心翼翼地夹了一筷子送到父亲嘴边,娄振华尝了,被芥末激得眼角泛泪,却连连点头:“好,是这个意思!我闺女出师了!”
樱桃肉更是下了功夫。选带皮五花,切方块,先焯后煸,炒糖色时火候要稳,酱油、料酒、香料依次而下,最后小火慢炖。
娄晓娥守在灶台前,看着砂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的肉块,汤汁逐渐浓稠,香气弥漫了整个厨房。
她想起小时候,父亲工作忙,但每次回家,总要亲手给她做一碗红烧肉,看着她吃得满嘴油光,父亲眼里总是带着笑。
如今,轮到她为父亲做这道菜了。
肉端上桌,色泽红亮,软糯酥烂。
娄振华夹起一块,放入口中,慢慢咀嚼,半晌没说话。
谭令柔轻声问:“怎么样?”
“好,”娄振华的声音有些低沉,“比我做的好。晓娥长大了。”
这不仅仅是一道菜,这是情感的传递,是血脉里流淌的眷恋,化作了可触可尝的食物,被郑重地交接。
除了味蕾的慰藉,一家人更珍惜共处的时光。
清晨或傍晚,只要天气尚可,一家五口便会一同出门,在胡同周边慢慢地散步。
步伐放得很慢,几乎是踱步。
娄振华走在中间,谭令柔挽着他一只胳膊,娄晓娥在另一侧,两个儿子稍后一点跟着。
他常常会停下来,指着某一段斑驳的老墙、某一棵遒劲的老槐树,或者某个早已改换门庭的铺面,给儿女们讲述:“瞧见这墙砖没?这刻痕,是当年八国联军那会儿,子弹擦过的痕迹……这儿,早先是个饽饽铺,他家的萨其马做得一绝,我小时候常偷攒了零花钱来买……那棵树,我像晓唐这么大的时候,就差不多这么粗了,夏天我们在底下斗蛐蛐……”
他的声音平和,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但听者却能感受到那份沉淀在岁月尘埃里的记忆重量。
这是将家族记忆、个人经历,刻入地理空间的仪式。
他在用脚步丈量这片即将远离的土地,用语言将一个个坐标点标注上情感的注脚,留给孩子们,也留给自己在异乡的回望。
两个儿子听得入神。
这些故事,他们在香港从未听过。
父亲在那里是精明的商人,是爱国的侨领,却很少是那个在老北京胡同里有过鲜活少年时光的普通人。
此刻,父亲形象变得无比丰满,连接起了他们血脉的源头。
娄晓娥紧紧挽着父亲的手臂,贪婪地听着每一个细节。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对父亲的了解原来如此片面。
她所知的父亲,是那个疼爱她的慈父,是为国家奔走的红色资本家,却很少是眼前这个带着旧京烟火气的“老北京”。
这段散步的时光,是在填补她生命认知里关于父亲的拼图。
书房成了另一个情感流淌的安静空间。
午后,阳光透过窗棂,在红木书桌上投下菱形的光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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