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重天,
洗梧宫。
药王检查完夜华胸膛上遍布的狰狞伤口,对守在一旁已久的天君、乐胥娘娘和天族大皇子央错大殿下说:“天君,大殿下,娘娘,太子殿下身上不过都是一些皮外伤,无甚大碍,只要将养几日便可痊愈。”
乐胥娘娘抬手用手帕拭着眼泪,“我儿到底是着了什么魔,那个凡人自己跳下了诛仙台,却要连累夜华也跳下去,失踪了数日。”
“一个凡人,死了便死了,有什么可值得我儿记挂的,我苦命的儿子,几万年来一直顺风顺水,却叫他遇到了这么一个祸水。”
央错沉着脸,对天君略微弯腰揖手,“此番是儿臣管教失当,让父君为此连续几日劳心伤神,待夜华醒来儿臣必会好好管教他,呵斥他忘了那个凡人,重新做回天族储君。”
“罢了。”
天君脸色略不霁。
他压着嗓子咳嗽了一声,周身的气息依旧可以瞧出来有些不稳,“那个凡人已经魂飞魄散,本君心里挂记的倒是另一件事,乐胥。”
乐胥闻言看向天君。
“父君,您请说。”
天君却未立刻开口。
而是望向了寝殿外的素锦——曾做了他一段时日侧妃的昭仁公主被她的仙婢辛奴扶着哭得弱柳扶风,不论是容貌或是那一双在远古上神中只能算是普通的杏眼被泪水涨得红极了。
与那个有着银蓝发和金色眼睛的青年论起来差得不止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心机、性格相比较也被他的大儿子和儿媳养得不太像话。
尽管他只是个凡人。
却比素锦更适合做洗梧宫的侧妃。
“阿离自小没了母妃,切记不要让素锦靠近他,等夜华醒来后再商讨如何处置素锦,素锦一族毕竟在当年与翼界的那一场战事里为天族牺牲,孰轻孰重还是看夜华自己吧。”
乐胥轻点一下头。
“是,儿臣明白。”
“辛奴,我好不容易等那个凡人跳了诛仙台,可夜华他就是不肯娶我,究竟是为什么?”
素锦看着寝殿里被挡在屏风后的夜华,紧抓着辛奴的手,“他就是凡人,又是一个男人,凭什么值得夜华这样爱他,凭什么?”
“我陪着夜华一起长大,明明我更有资格成为他的侧妃,为什么到了现如今心心念念的位置却被一个男人抢去了,简直是太不公平了。”
“娘娘,反正他已经死了。”
辛奴看了一眼殿内,压低了声音,“娘娘何愁成不了太子殿下的侧妃,死人是没法子与您争的。”
“娘娘现下该想想如何让殿下对您心软。”
素锦收起眼泪,眼神一瞬间的变化极快,“一个死人确实和我争不了什么,只要凭着与夜华这几万年的情分和我阿爹阿娘,我就永远是九重天上的昭仁公主,曾经的天妃。”
……
花风阵阵。
玫瑰花的花香混在微风里。
就连阳光的温度都是恰到好处的暖洋洋,不冷不热,绿脚下的油油的草地无边无际,新鲜的泥土气味掺杂着花香飘进利姆露鼻腔里。
又是幻境。
他过去十几年没恢复记忆的时候卢修斯就喜欢用这种小把戏趁他睡熟后拉他入幻境。
利姆露环顾四周,在花田角落里找到了一个秋千,目光并未停留在秋千上几乎快满了的玫瑰花,径直走到上面坐下,“卢修斯?”
“别继续躲着了,我已经看到你了。”
利姆露端正地坐着,双腿并拢,双手交叠放在双腿膝盖上,跷二郎腿的不良习惯早就在以前的淑女礼仪课程里被贝芙雅亲手纠正。
“母亲。”
身后传来孩童稚嫩的呼喊。
利姆露没有丝毫动容,“别喊我母亲,我说了不止一次吧,再喊一次再次就再也别想见到我了,卢修斯,我说到做到,绝对不会食言。”
“你可真绝情。”
稚嫩的嗓音消失。
卢修斯的身影逐渐靠近,投下来的一大片阴影笼罩住了利姆露,“我以为我可以借着母子这一层关系接近你,利姆露,我想……”
利姆露静静地听着他的话,忽然伸手,指了指面前的玫瑰花田,“我不喜欢红色的玫瑰花,喜欢蓝色的玫瑰花,你听进去了吗?”
“我喜欢草莓,喜欢蓝莓,喜欢辣的。”
“不喜欢苦的,讨厌让我疼的东西。”
利姆露像是在陈述故事一样缓缓说着,表情平静,不起一丝波澜,“我喜欢蓝色,是因为它给了我与众不同的经历,给了我许多和家人一样的同伴,让我感觉特恩佩斯特是我的家。”
“我可以在那里重新生根发芽,脚踏实地,重新拥有除了爸妈以外的家人,可是你在第一次故意放大格林德沃心里的野心和所有的欲望,致使邓布利多和他决裂,导致莱姬尔死亡。”
“戴尔特在她死后的第三年就跟她走了。”
“你就这样毁了我第三个家。”
利姆露垂下手臂,眼泪掉下来滴在手背上烫得他语气都不平稳了,“我最看重的同伴,家人,你都毁了,事到如今你又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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