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拿起干扰器,拇指在开关上摩挲。这东西能瘫痪半径五十米内所有无线信号,包括探头、手机、甚至林雪手环的心率监测。副作用是,它也会把自己的位置标成黑夜里的灯塔——龙穹的应急小队最喜欢这种“自杀式闪烁”。
林劫犹豫两秒,把干扰器别在腰后,又抄起P365,拉动套筒,子弹上膛的“咔嗒”声脆得像冰裂。他抬头看表,三点零五。距离林雪出门还有六小时。六小时,够他拆网,也够他收尸。
他蹲到沙发前,轻轻拍了拍林雪的脸。小姑娘皱眉,睫毛颤了颤,睁眼,迷茫里带着惊惶。“哥?”
“听我说,”林劫声音低而稳,“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别出门,别开窗,别用任何带电的东西。等我回来。”
林雪睡意瞬间飞走,瞳孔放大:“你又要去——”
“不是去,是回。”林劫笑了笑,却比哭还难看,“回他们给我画的圈里,把网撕了。”
林雪抓住他手腕,指甲几乎掐进肉里:“他们会杀了你!”
“他们早就开始杀了。”林劫掰开她的手,一根一根,像拆炸弹的引线,“我只是把倒计时按停。”
他起身,从抽屉里拿出一部老式诺基亚,塞进林雪掌心:“短信铃声一响,就往下水道跑,出口在第三根红管旁边,钥匙我粘在你书包底。别回头。”
林雪眼泪滚下来,却倔强地咬住唇,没出声。她知道劝不住,只能点头,一下,两下,像在给哥哥磕无声的头。
林劫最后看她一眼,像要把她刻进视网膜,然后转身,推门,走进雨里。门合拢的瞬间,他听见自己心跳——咚、咚、咚——比探头摆动的节奏慢半拍,却更重,像有人在他胸腔里敲棺材钉。
雨点砸在脸上,冰冷,他却觉得滚烫。他沿着墙根走,避开街灯,像一只被猎的猫,尾巴贴着地。五十米外,cam_7th正慢慢转过来,镜头里雨丝斜织,像无数银针。林劫停下脚步,从兜里掏出一枚硬币,拇指弹起——
“叮——”
硬币落地,声音被雨吞没。探头却像被针扎,猛地顿住,镜头里闪过一道雪花,随即恢复。就在那零点五秒的盲区里,林劫身形一闪,贴着墙滑进阴影,像一滴墨融进黑夜。
他抬头,对着探头的方向,轻轻竖起中指,唇形无声:“来抓我。”
然后,他转身,朝第七数据中心走去,脚步稳得像去赴一场早约的咖啡。雨更大,风更冷,网更紧,他却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就像十年前那个雨天,他松开自行车后座,小姑娘尖叫着冲出去,他在后面跑,心里知道:这一松手,她就得自己学会飞。
现在,轮到他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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