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收起玉迫,宝剑入鞘,锵然作响,空气中震荡着寒意。
世界恢复如初,紫若背对着凌云,呆呆发愣。
紫若心中有些懊悔,她知道那玉镯的珍贵,侯府出身,毕竟是见过些世面,达官贵妇、京城千金时常互相炫耀珍藏的贵重宝贝,金银首饰毫不稀奇,甚至见多了觉得这些东西有些廉价,最物以稀为贵的便是各国进贡的珠玉宝石之类,尤其是南缅国出产的顶级翡翠,无论谁拿出这样一个玉镯,总能压艳群芳,引得一阵惊叹之声,极其吸睛。
虽然凌云一进门便开起玩笑,搂着自己便想亲,毕竟没有让他得逞,更重要的是,当他擒住自己手腕,无力挣扎之时,若是强行亲上嘴唇,自己哪里抵抗得了?但只是发怒骂他一句,他便知趣地松开了手,终究没有太过分的举动,而自己摔碎价值连城的手镯,两相对比明显过分了。
可是悔之晚矣,雪珠走过来拉住她的手,安慰道:“紫若妹妹,玉镯也摔了,可别生气了,男人都是这个样子,整天没个正经,你跟他们生气哪里气得过来?”两个女人都没察觉地上玉镯的碎渣早已消失不见。
紫若道:“我一时生气,没想到后果那么严重,这种玉镯恐怕几十万两也未必买的来,姐姐,我会赔你的。”
“这可是我的镯子,赔她干嘛,不如赔我,一晚两晚都行。”凌云笑嘻嘻道。
“呸!”紫若啐了一口,怒道,“我宁愿赔你一命,也不要被你玩弄侮辱。”
雪珠劝解道:“唉,你们俩真是天生一对冤家,见面就从来没有不拌嘴的,我可管不了了,快成你们俩的管家婆了。”
“姐姐,你不管着他,恐怕以后不把你放在眼里,除了一个你,不知道还要二房三房直到娶一百房姨太太,到时候你更受不了。”紫若道。
雪珠嗤地一笑,道:“你为什么不想他纳妾?若是你不肯屈身于他,心中对他一点意思都没有,应该恨不得他现在就去纳几房姬妾才是,这样你就被冷落了,不用担心他时时刻刻想吃了你。”
紫若羞涩地满脸臊红,嗔道:“你瞎说什么,我……我当然是为你着想才说的,他爱纳妾纳去,别说一百房小妾,就是纳个后宫三千也不关我事,我巴不得现在就赶我走,谁会在意他冷落不冷落。”
“把你赶走,谁来赔我这几十万两的玉镯?”凌云邪笑道。
紫若低着头不敢抬起来,低声而毅然道:“我一定会赔你的,哪怕把我卖到万仙楼,卖到长乐坊,做牛做马也将那镯子赔给你,免得你整日拿这镯子要挟,逼着我做你……”迟疑着未将“小妾”两个字说出。
长乐坊是朝廷的官妓场所,容纳了几千名佳丽,是京城达官贵人最爱消遣之地,烟花柳巷,足有几十幢相互连接绵延不断的高大楼宇,紫若在京城侯府中常听到一些八卦婆娘提起,潜意识将之视为万仙楼一类的地方。
凌云笑道:“把你卖到万仙楼,那是做牛做马的地方吗?长乐坊又是什么寻欢作乐的好地方吗?你就老老实实给我做婢女吧,以后服侍大爷我洗脚搓背,不要痴心妄想,你以为大爷我看得上你,你想做我小妾也不要,今天摔我一个几十万两的镯子,明天砸了金丝楠木的桌子,本老爷再如何拼命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地贪污受贿,搜刮民脂民膏,怕是也不够你糟蹋的。”
紫若原本神色失落,听他逗趣,忍俊不禁地笑出声来,又连忙本起了脸,冷冷道:“那最好不过了,我在侯府做婢女,那是出了名的笨手笨脚,有时候打水给主子洗脚,水温差点烫熟了大小姐的一双玉足,有时候服侍主子吃饭,碰到那种好色如命、垂涎美婢的府里无良少爷,趁着无人之处,我一定要在饭里多吐几口唾沫,你只要不嫌弃这些,我不妨做你婢女还债。”
“本老爷也是个坏主子,碰到一些桀骜不驯的婢女,一定要熬鹰一样治她,你知道熬鹰吗?”凌云问道,见紫若扭头不答,继续道,“熬鹰,就是捉到鹰之后,因为鹰这种鸟,很傲气,性情凶猛,一点都不听话,怎么办呢?只有不让猎鹰睡觉,熬着它,使它困得要死,一连几天,鹰的野性一点点被消磨,渐渐就变得听话无比。”
“你才是鹰!你说要熬着我不让我睡,难道你也不睡,就这样大眼瞪小眼地盯着我?”紫若颇觉稀奇道。
紫若当初被作为官妓送往万仙楼之时,肯定不愿听从老鸨子的意思,死活不从,只得吃打手的鞭子,要不是留着女儿红赚一笔大钱,恐怕早已没了清白,但是她心知凌云虽然动手动脚,品行不端,却不是恶人,不会打自己鞭子,至于熬鹰这个折磨人的法子,只是不睡觉而已,听起来并没多么恐怖啊。
凌云嘿嘿一笑,道:“等到晚上你便知道了。”
昨夜熬了一宿,凌云倦意上来,眼皮渐渐沉重,只想找张大床睡个昏天黑地,否则,还没熬紫若,自己便先熬得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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