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市,新南大道9号区。
这里是靠近汽车站的一个旧居民区,楼房大多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产物。
李清欢熟门熟路地走进单元楼,空气中飘着一股淡淡的旧时光的味道。
他一步步走上五楼,脚步声在空旷的楼梯间里回响,显得格外清晰。
站在那扇熟悉的墨绿色防盗门前,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串钥匙。
其中一把黄铜钥匙,表面已经磨损得有些光滑。
“咔哒。”
锁芯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动,门被缓缓推开。
一股温暖而熟悉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
屋子不大,是标准的三室一厅格局。
客厅的陈设和他记忆里几乎没什么变化,米色的布艺沙发,一张小小的茶几,靠墙的电视柜上还摆着几张有些泛黄的旧照片。
看得出来,住在这里的人,很用心地在维持着这个家的温度。
李清欢紧绷了许久的神经,在这一刻彻底松弛了下来。
他将背包随意地放在玄关,换上拖鞋,脸上终于露出了离开长河号后的第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
他朝着正飘出饭菜香气的厨房方向,轻声说了一句:
“我回来了。”
话音刚落,厨房的门帘被掀开,一个身影探了出来。
那是一个看起来约莫十八九岁的少女,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T恤和浅蓝色的居家短裤,露出一双笔直匀称的小腿,白皙得晃眼。
她的身材纤细,带着少女特有的清瘦感。
不像女武神们那样,是经过千锤百炼、充满力量感的健美。这是一种未经雕琢的、如同初春柳条般的柔软与美好。
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被她随意地束在脑后,只有几缕调皮的发丝垂在脸颊旁。
最引人注目的,是她头顶那根倔强地翘起的、被二次元们称为“呆毛”的东西,随着她的动作一晃一晃的,平添了几分俏皮。
她先是怔了一下,随即那双漂亮的眸子里瞬间绽放出难以言喻的欣喜光彩,上下打量着门口的李清欢,仿佛要确认这不是自己的幻觉。
那股子发自内心的喜悦,是无论如何也藏不住的。
但很快,少女清了清嗓子,双手往腰间一叉,说道:
“噢?这不是那个离家出走一年,终于知道滚回来的杂鱼哥哥吗?”
“怎么,在外面混不下去了?知道还是你妹妹这里好混饭吃了?”
她扬起小巧的下巴,用眼角的余光瞥着李清欢,继续用那做作的语气命令道:
“那么,赶紧滚来厨房,把你那双手洗干净,然后端出对于你这种家伙来说太过丰盛的饭菜吧!还有,别忘了感激涕零地跪谢你的这个算得上是你人生里唯一亮点的、可爱又迷人的妹妹大人了!”
李清欢看着自家妹妹这副努力装腔作势的模样,非但没生气,反而乐了。
他一边慢条斯理地脱下外套挂在衣架上,一边朝李挽晚竖起了个大拇指,懒洋洋地评价道:
“变脸这块儿。口是心非这块。实则内向已经开心到炸这块。”
李挽晚愣了一下,有些诧异地眨了眨眼:“咦?”
她疑惑地歪了歪头,那根呆毛也跟着晃了晃:
“最近几年不是很流行这种雌小鬼人设吗?怎么牢哥你……显得这么无动于衷的?剧本不对吧?此时的你不应该是一脸被拿捏住的、又气又无奈的表情吗?”
李清欢已经走到了她面前,闻言,他好笑地伸出手,不轻不重地在她那根呆毛上揪了一下,然后才慢悠悠地反问道:
“你?雌小鬼?”
他上下扫了她一眼,重点在她那穿着宽松T恤、平平无奇的胸前停顿了零点一秒,然后才一脸认真地发问:
“……雌在哪?”
李挽晚眨眨眼。
一秒,两秒……
直到李清欢已经绕过她,走进了厨房开始端菜,她才猛地反应过来。
这家伙是在拐着弯骂自己没有女性魅力,身材不够雌啊。
“李!清!欢!”
少女炸毛了。
“什么嘛!太过分了!一年没见,一回来就诋毁你这么可爱动人的妹妹没有雌性魅力!你这家伙的良心是被什么东西给吃了吗!”
李清欢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红烧排骨从厨房走出来,脸上挂着得逞的坏笑,轻松地回应道:
“同样的话,你哥我全数奉还。是谁初次见面竟就将老哥称之为杂鱼的来着?”
看着李清欢那笑,李挽晚磨磨牙,但最终还是笑了出来。
那股子装出来的刻薄瞬间烟消云散,她又变回了那个笑吟吟的、文静可人的少女。
她小跑着跟进厨房,帮着端菜摆碗筷:
“哼,没劲,一点都不配合我……”
很快,一顿丰盛的家常菜便摆满了小小的餐桌。
糖醋排骨,清蒸鲈鱼,麻婆豆腐,还有一碗翠绿的蒜蓉青菜,都是李清欢最爱吃的口味。
两人相对而坐,屋子里只剩下碗筷碰撞的清脆声响和食物诱人的香气。
没有了虞真夏她们那种时时刻刻需要人哄着捧着的压抑氛围,李清欢感觉自己连胃口都好了不少。
“在白雪大学上学,还习惯吗?室友怎么样?课业重不重?”
他主动开口,和李挽晚聊起了家常。
他的声音很柔和,像是春日午后的微风,能轻易拂平人心头的褶皱。
李挽晚一边小口地扒着饭,一边心情极好地回答着他的问题,眉眼弯弯,像一轮可爱的新月。
“都挺好的呀,室友都是很好相处的人,我们还一起去学校后面的小吃街探店了呢。就是高数有点难,不过我都有好好听讲的……”
她叽叽喳喳地说着自己在学校里的趣事,李清欢就微笑着静静地听。
也难怪长河号那群被惯坏了的女武神会变得那么骄纵。
实在是李清欢这人,天生就带有一种让人不自觉沉溺其中的温柔气场。
和他交谈,永远不会感到压力,只会觉得如沐春风,仿佛所有的烦恼和戾气都能被他轻而易举地化解掉。
这种感觉,李挽晚已经阔别了整整一年,如今再次体验到,只觉得无比享受和安心。
万幸的是,常年在他这种性格的熏陶下,李挽晚也并没有像虞真夏那样,将这份温柔与包容当成理所当然,最后演变成恃宠而骄的巨婴。
相反,她完美地继承了李清欢性格中最好的部分,该搞怪时活泼可爱,该平和时又温柔可人,让人打心底里觉得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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