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儿说着,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脸上红色的胎记,头低下去几分,眼中透出自卑。
丑儿说想伺候朝歌一辈子并不是假话,但是她不愿意嫁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觉得自己相貌丑陋,肯定是不会有人喜欢的。
朝歌注意到丑儿的动作,柔声道,“丑儿,你知道吗,身上有胎记的孩子是很幸运的,因为胎记是被神仙亲吻过的痕迹。”
这瞎话,是当初朝歌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在一个咖啡店里听到的一对母女的对话。
不过这里没有天使,朝歌只能把话里的天使换成神仙。
“神仙?”
丑儿和小桃都有点不太明白。
“对啊——”
朝歌点头,“在一堆小孩子里,神仙会觉得其中几个特别可爱,忍不住亲亲他,抱抱他,给他留下痕迹,这样的话以后他投胎到人间,神仙就能一眼认出他,然后就会在天上保佑他。”
小桃面露疑惑,“真的吗?”
“是真的……”
开口的是丑儿。
丑儿抬起头,转过脸来看着朝歌,“一定是天上的神仙在保佑我,才让我能遇到小姐!”
听丑儿这么一说,小桃也觉得很有道理,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
天使亲吻的痕迹,朝歌在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只觉得是无稽之谈,是用来骗小孩子的,可是当看到那个破涕为笑的小女孩时,朝歌便明白,或许他们听起来很可笑的答案,能治愈那些受伤的心灵。
“所以啊,神仙也会保佑丑儿,找到一个疼你的人。”
丑儿和小桃不同,虽然两人都是在夙府里受人欺负,但小桃不管怎么说,身边还有个夙三小姐,可丑儿却是一个孤独地过了这么多年,心里再委屈,连个可以说说话的人都没有。
这样的人,太渴望被疼爱了。
朝歌心里清楚,比起自己作为小姐,作为姐姐的疼爱,心爱的男子的疼惜,更能治愈丑儿从小到大的伤口。
嫁人是大事,如果真有值得托付的男子,朝歌一定会开心地把这两个丫头嫁出去,但若没有合适的,只要她们愿意,朝歌更希望她俩在自己身边待着,就算熬成老姑娘,也总比委屈憋闷地过一辈子好。
特别是丑儿,她的婚事,朝歌是一定会慎重的。
丑儿情况特殊,她脸上的胎记势必会让很多男人介意的,但朝歌也相信,不是所有男人都只看外貌。
“好了,这事也只是提起来,你们不用着急,有了中意的跟我说,我给你们参谋参谋,若是没有,多养你们一张嘴也不成问题的。”
有了朝歌这句话,两个丫头就像吃了定心丸。
“可是小姐,万一人家说我们两个老姑娘嫁不出怎么办?”
丑儿有点担忧地开口,她们是朝歌的丫鬟,如果年纪到了还一直不出嫁,别人会觉得是朝歌扒着不让她们嫁人,是会说朝歌闲话的。
“谁敢说?”
朝歌一瞪眼,“姑奶奶撕烂他们的嘴!”
两个小丫头对视一眼,笑出声来,是她们小姐的风格没错了!
三人沿着街道往前走,天都快黑了,半条街都还没走完呢。
两个小丫头拉着朝歌,恨不得把她们这几天吃到的好玩的,见到的有趣的,统统跟朝歌分享。
跟在后面的阿灭,肩上扛着,手里拎着,嘴里叼着,胳膊上夹着,大包小包,全是这两丫头买的东西。
这会阿灭总算知道,主子让他跟着夫人为什么了——
为了当苦力啊!
阿灭很是想不通,夫人为何这么惯着这俩丫头!
她们是丫鬟啊,不是小姐啊,怎么她们说买什么夫人就给就买什么呢!
阿灭嘴上:作为丫鬟,摆不清自己的身份,反思!
阿灭心里:呜呜呜呜,好羡慕……
阿灭正想着呢,朝歌转过头来,手里拿着一双鞋,“你穿多大的?”
阿灭看着朝歌手里的男款靴子,一时反应不过来。
“你鞋破了,没发现吗?”
小桃一脸嫌弃地指着阿灭的脚,大拇指的地方破了一个小洞。
阿灭眨巴眨巴眼睛,“夫,夫人,你要给我买鞋吗?”
朝歌看了看手上的鞋,“对啊,这家靴子做得还不错,料子一般,但是底很厚实,我给洛水买了一双,你也挑一双吧。”
洛水:师父真好,到哪里都想着我。
阿灭喜上眉梢,“不挑不挑,夫人你买什么我就穿什么!我鞋子八寸正好!”
“那和洛水一样。”
朝歌说着,挑了两双一模一样的鞋,结账。
天色也差不多了,而且阿灭身上是在也拿不下什么东西了,虽然还有半条街没逛完,也只能等明天了。
“小姐,千渝城有一家馆子,专门做野味的,味道可好了!我们去那儿吃晚饭吧!”
终于到吃饭的环节了,小桃显得特别兴奋。
“这家馆子可是限量供应的,小桃知道你们今天回来,今早特意去求掌柜的,让他给留了一桌。”丑儿开口。
“可以啊,今天我请客,你们想吃什么随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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