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伏的日头毒得像团火,晒得院墙上的蔷薇叶都卷了边。林秀坐在花架下的竹凉床上,手里捏着根细银针,穿引着丝线在素白的棉布上游走,针脚落处,一朵粉蔷薇渐渐显形,花瓣边缘的锯齿用浅粉色线勾了边,像被日头晒褪了点色,反倒更显生动。
“喝口水。”李建国端着碗绿豆汤从屋里出来,碗沿还冒着白气,他把碗往凉床边的小凳上一放,又拿起蒲扇给林秀扇风,“这天也太热了,要不咱进屋绣?”
林秀头也没抬,银针在布面上轻点:“屋里闷,这儿有风,凉快。”她指着绣到一半的蔷薇,“你看这朵,像不像后山那丛‘粉团’?”
李建国凑过去看,布面上的蔷薇花瓣层层叠叠,最外层的花瓣微微向外翻,像被风吹得动了动。“像!太像了!”他挠了挠头,眼里的欢喜藏不住,“比书里印的还像。”
“那是自然。”林秀嘴角弯了弯,针尖在花蕊处停顿了一下,“我绣的时候,想着你上次摘花时被刺扎了手,龇牙咧嘴的样子,就觉得这花也带了点野劲儿。”
李建国的脸“腾”地红了,伸手摸了摸手背——上次在后山摘“粉团”,他想给林秀摘朵最大的,没留神被花刺扎了,血珠滴在花瓣上,林秀心疼得直吹,还嗔怪他“比孩子还毛躁”。“那不是想给你最好的嘛。”他嘟囔着,蒲扇扇得更卖力了,风里带着蔷薇的香,吹得林秀额前的碎发轻轻飘。
竹凉床旁边的竹筐里,堆着十几块绣好的布片,有枕套,有桌布,还有几块被面,上面绣着的蔷薇形态各异,有的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有的是开得正盛的重瓣花,最惹眼的是块被面,上面绣着一大一小两丛蔷薇,依偎在一起,旁边还用金线绣了行小字:“岁岁长相守”。
“这被面是给咱自己绣的?”李建国指着那行字,声音有点发紧。
“嗯。”林秀放下银针,拿起剪刀剪掉线头,“等天冷了就用上。”她忽然想起什么,从竹筐底下翻出块深蓝色的粗棉布,“这块是给你绣的帕子,上面绣了‘建国花’,你上次说喜欢锯齿边的。”
帕子上的蔷薇果然是锯齿边的,花瓣用深粉色线绣成,花心却用了金黄色线,针脚比其他绣品更密,显然费了不少功夫。李建国接过来,指尖轻轻蹭过花瓣上的锯齿,硬挺的棉布被绣线坠得软软的,带着林秀手心的温度。
“我天天带着。”他把帕子叠得整整齐齐,揣进贴身的兜里,像藏了个宝贝。
正说着,王二婶挎着篮子从巷口经过,看见花架下的两人,笑着喊:“秀丫头,建国,在家歇着呢?”
“二婶子!”林秀抬头应道,“刚绣完几块布,歇会儿。”
王二婶走进院,看见竹筐里的绣品,眼睛一下子亮了:“哎哟,这绣得可真俊!比镇上供销社卖的强多了!”她拿起那块“岁岁长相守”的被面,啧啧称赞,“就这手艺,办厂准能成!”
“借二婶吉言。”林秀笑着说,“我打算下个月就开始教村里的姑娘们绣,先从简单的花骨朵学起。”
“我家三丫肯定愿意学!”王二婶拍着大腿,“那丫头天天在家描描画画的,说长大了想当画匠,这不正好嘛!”她忽然压低声音,凑到林秀耳边,“秀丫头,我听说你俩想拍城里那种照片?穿白裙子的?”
林秀的脸一下子红了,点了点头。
“这有啥不好意思的!”王二婶笑得嗓门更大了,“我前儿个去镇上赶集,看见照相馆门口贴的照片,那新娘子穿的白裙子,可比红棉袄好看!我看你绣被面的手艺,不如自己做件白裙子?准比照相馆租的合身!”
李建国在旁边听着,忽然说:“我去买布!明天就去镇上买最好的的确良,白色的!”
“傻小子,”王二婶笑着捶了他一下,“白裙子得配红鞋子才好看,我家还有块红绸子,是当年给我闺女做嫁妆剩下的,回头给你拿来,让秀丫头做双红绣鞋。”
林秀心里暖烘烘的,看着李建国急乎乎要去镇上的样子,又看着王二婶热心的笑脸,忽然觉得,那些曾经以为遥不可及的念想——比如一件白裙子,一张合影,甚至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工厂,原来都藏在这些热热闹闹的烟火气里,只要有人陪着,有人帮着,就总能慢慢实现。
傍晚时分,日头斜了些,风里带了点凉意。李建国从镇上回来,手里拎着个蓝布包,额头上全是汗,却笑得一脸得意。“你看!”他把布包往凉床上一倒,一块雪白的的确良布料滑了出来,在夕阳下泛着柔和的光,“供销社的张大姐说,这是今年新到的料子,滑溜溜的,做裙子最凉快。”
林秀拿起布料,指尖划过布面,果然顺滑得很,像摸在水里的丝绸。“真好看。”她轻声说,眼里的光比布料还亮。
“还有这个!”李建国又从兜里掏出个小纸包,打开来,是几颗亮晶晶的塑料珠子,红的像玛瑙,“张大姐说,缝在裙子上好看,像蔷薇花的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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