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夹克男人转身往回走。他经过我身边时,我闻到了一股气味——不是汗味,不是烟草味,是一种混合了旧书霉斑、铁锈余味和……新剥开的松脂的气息。那味道钻进鼻腔,竟让我舌尖泛起一丝微苦的甜,像含了一小片风干的枇杷叶。
他坐回原位,脊背挺直,双手重新交叠于膝上。我强迫自己移开视线,低头看向自己搁在膝盖上的左手。就在这一瞬,我眼角余光瞥见——他左耳后的那颗痣,正随着他吞咽的动作,极其缓慢地……旋转了半圈。
不是错觉。痣的表面,那层幽光随之流转,像一枚微型罗盘的磁针,在无声校准某个唯有它知晓的方位。
我喉头发紧,想咳嗽,却不敢。怕惊扰什么,更怕暴露自己早已窥见那痣的异动。我悄悄将右手探入裤袋,指尖触到手机冰凉的金属边框。解锁,屏幕亮起微光。我迅速点开相机,调至静音模式,镜头对准他左耳后方——
取景框里,空无一物。
只有他灰夹克领口上方一段苍白的皮肤,干净,平整,连一颗雀斑都没有。
我心头一凛,立刻抬头。他仍端坐,目视前方,侧脸线条冷硬如凿。我再低头看手机——屏幕还亮着,取景框中央,赫然映出他耳后那颗痣,清晰、幽暗、正在以极其缓慢的速度,继续逆时针转动。
我猛地锁屏,手心全是冷汗。
这时,车窗外雾势骤浓,浓得化不开,仿佛整辆车正驶入一只巨兽的咽喉。前挡风玻璃上,开始凝结水珠。不是自外而内,是自内而外——水珠从玻璃内侧悄然渗出,沿着弧度蜿蜒下滑,留下道道湿痕。我盯着其中一滴,它滑至玻璃右下角,悬而未落,忽然停住。接着,那滴水珠内部,竟浮现出一个极小的、模糊的倒影——不是我的脸,不是司机的,也不是灰夹克男人的。
是一个穿蓝布工装、戴鸭舌帽的人影。他微微仰头,嘴角咧开,露出一口整齐得过分的白牙。
我倏然抬头,再看玻璃——水珠已滑落,倒影杳然无踪。可就在那滴水消失的位置,玻璃上残留的湿痕,正缓缓聚拢、变形,最终勾勒出三个歪斜的字:
“快下车。”
字迹未干,雾气已如活物般涌来,瞬间抹平一切。
我死死盯住灰夹克男人。他依旧不动。可就在这时,他搁在膝上的左手,食指指尖,极其轻微地、一下,又一下,叩击着大腿外侧。
嗒。嗒。嗒。
不是敲击,是“点”。像在确认某样东西的坐标,又像在应和某种只有他能听见的节拍。
而每一次“点”,我左耳后方,那片从未长过痣的皮肤,便传来一阵细微的、几乎难以察觉的刺痒——仿佛有什么东西,正隔着颅骨,在另一侧,轻轻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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