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人心惶惶,原本热闹的街道上,行人都加快了脚步,家长们也纷纷叮嘱孩子不要独自外出。
案件的严重性引起了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遵义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局长刘小星为指挥长的“10·14”专案侦查指挥部。
抽调刑侦、特警、网安等多个警种的骨干力量,全力投入案件侦破。
警方第一时间封锁了案发现场,刑侦技术人员穿着勘查服,小心翼翼地在大厅里搜集证据。
地上的血迹、掉落的两把尖刀、那件用来藏匿凶器的女士睡衣和深色鸭舌帽,都被一一封存送检。
监控室里,办案民警反复回看案发前后的监控录像。
遗憾的是,当时法院大厅的监控设备分辨率较低,加上男子始终低着头,帽檐遮挡了面部特征,录像画面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其真实样貌。
警方只能从录像中大致判断出,凶手身高约一米七五左右,年龄在25至35岁之间,体型偏瘦,行动敏捷。
仅凭这些模糊的特征,在数百万人口的遵义城展开排查,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现场遗留的物证和监控中的蛛丝马迹,还是给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
那件女士睡衣是全新的,标签还未撕下,警方通过标签信息追踪到售卖该睡衣的商场。
同时,凶手遗落的尖刀上提取到了少量生物样本,为后续比对奠定了基础。
更关键的是,通过扩大监控排查范围,民警发现了一个重要情况:案发前一天下午,一名与凶手体貌特征高度相似的男子曾出现在法院门口。
他徘徊了许久,还主动上前询问保安:“院长办公室在几楼?”
保安按照规定没有告知,该男子便在门口站了十几分钟,眼神阴鸷地打量着法院的建筑结构,随后才慢慢离开。
而在案发前半小时,监控再次捕捉到这名男子的身影。
他依旧戴着同款鸭舌帽,穿着深色上衣,在法院周边的街道上反复徘徊,时不时抬头观察法院的出入口和人员流动情况,显然是在进行最后的作案准备。
这两个关键的监控画面让警方断定,这绝非一起临时起意的袭击,而是一起经过精心策划和预谋的报复性犯罪。
一名参与排查的老民警在反复观看监控录像后,觉得男子的身形和走路姿态有些眼熟。
他翻阅了近年来的案件档案,当看到一张陈旧的嫌疑人照片时,突然眼前一亮——这名男子与2005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的何胜凯极为相似。
警方立即调取何胜凯的档案:
何胜凯,男,1980年出生,时年29岁,遵义市长征镇坪丰村人,初中文化,曾因邻里宅基地纠纷将邻居打成轻伤。
2005年12月被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何胜凯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3月25日,何胜凯刑满释放,距今仅一年多时间。
档案中还记载,何胜凯曾系统学习过一段时间拳击,身体素质极佳,爆发力强,这与监控中凶手敏捷的身手完全吻合。
所有线索都指向了何胜凯,警方当即决定对其展开抓捕。
专案组民警分成多个小组,前往何胜凯的老家、曾经的落脚点以及可能接触的社会关系进行秘密排查。
经过四天四夜的连续奋战,民警最终锁定了何胜凯的藏身之处——他在市区一处偏僻的出租屋里落脚。
10月18日中午12时许,抓捕小组趁着何胜凯外出买东西的时机,在出租屋附近的小巷里将其成功抓获。
面对警方的审讯,何胜凯起初还试图狡辩,但当警方出示了现场遗留的物证、监控录像等证据后,他很快就低下头,承认了自己在遵义中院持刀行凶的犯罪事实。
据他供述,出狱后,他始终认为法院对自己的量刑过重,心中的怨恨日积月累,最终滋生了报复的念头。
他专门挑选了曾经驳回自己上诉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目标,甚至明确表示“只杀穿制服的人”。
而他案发前询问院长办公室的位置,正是想将法院院长列为首要袭击目标,只是未能得逞。
为了还原作案经过,10月19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六天,何胜凯在大批民警的押解下前往案发现场指认。
当押解车队抵达遵义中院门口时,周围已经挤满了愤怒的群众。
大家得知眼前这个面色平静的男子就是制造惨案的凶手后,纷纷怒斥其残忍行径,有人举起了写有“严惩凶手”的牌子,现场气氛十分凝重。
何胜凯面对群众的谴责,脸上没有丝毫愧疚,反而时不时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令人不寒而栗。
随着审讯的深入,何胜凯扭曲的人生轨迹逐渐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他是家中四姐弟中唯一的男孩,本应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却从小生活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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