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某香喜出望外,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正在逼近,6月5日当天,他叫上自己27岁的内弟赵某凤,两人怀揣着整整8000元现金,风尘仆仆地从怀德县赶到长春,直奔邵林祥的住处。
那天中午,长春的天气闷热难耐,蝉鸣在树梢上聒噪不止。邵林祥假惺惺地准备了酒菜,大鱼大肉摆了一桌,热情地招待乔某香和赵某凤。
两个老实的农民,以为遇到了热心人,推杯换盏,酒足饭饱,对邵林祥没有半分防备。
他们不知道,眼前这个笑容满面的男人,早已在暗处准备好了夺命的陷阱。
酒足饭饱之后,邵林祥拿出两罐麦乳精——这在当年是稀罕的营养品,普通人家很少舍得喝。他笑着对两人说:“喝杯麦乳精解解腻,歇一会儿咱们就去看木材。”
乔某香和赵某凤没有多想,接过杯子就喝了下去。
他们更不知道,这两杯看似香甜的麦乳精里,被邵林祥掺入了致命的毒药。为了这一天,邵林祥提前准备了100片安定片,躲在屋里一点点研磨成粉末,全部溶进了麦乳精里。
喝下麦乳精不过一刻钟,药效便猛烈发作。乔某香和赵某凤只觉得天旋地转,头晕目眩,四肢发软,眼前的景物开始扭曲,两人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一头栽倒在沙发上,瞬间人事不省,陷入深度昏迷。
邵林祥见两人倒地,脸上的伪善瞬间消失,露出狰狞的面目。他立刻冲上前,一把夺过乔某香随身携带的装钱皮包,打开皮包,将里面一沓沓崭新的现金全部抽出来,数都没数,直接塞进床底的隐蔽角落。
就在他以为万事大吉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或许是酒量尚可,或许是药效稍缓,原本昏迷的乔某香突然清醒过来,他艰难地睁开眼睛,看到邵林祥抢夺现金的模样,瞬间明白了自己遭遇了骗局。
他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挣扎着从沙发上站起来,嘶吼着想要上前阻止邵林祥。
邵林祥见状,心一横,索性杀人灭口。他猛地扑上去,用双手死死掐住乔某香的脖子,指节用力,直到乔某香脸色发紫,彻底失去挣扎的力气,晕死过去。
可邵林祥依旧不放心,他环顾四周,抄起地上一块坚硬的板砖,对着乔某香的头部,狠狠砸了下去。
一下,两下,三下……
沉闷的砸击声在狭小的房间里响起,喷溅的鲜血溅满了墙壁、地面和邵林祥的衣服。乔某香当场死亡,再也没有了呼吸。
解决完乔某香,邵林祥转身看向依旧昏迷在沙发上的赵某凤。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全程没有任何反抗,却还是没能逃过邵林祥的毒手。
邵林祥如法炮制,先掐住赵某凤的脖子,随后举起板砖,狠狠砸向他的头部,将赵某凤残忍杀害。
两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陨落在邵林祥的贪念之下。
杀人之后,邵林祥没有丝毫慌乱,多年的牢狱生涯让他具备了极强的反侦察意识。
他冷静地处理现场,拖擦地面的血迹,试图掩盖犯罪痕迹。等到6月5日深夜23时,夜深人静,长春街头空无一人,邵林祥开始着手抛尸。
他找来两只一模一样的麻袋,将两具尸体分别装进去,又拿出一根草绳,剪成两段,分别扎紧麻袋口。
为了防止麻袋被人打开后露出破绽,他还将自己一件花色毛背心从中间剪开,一半塞进一个麻袋,两块残片拼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一件——他自以为这样做,能混淆警方的视线,让案子变得更加复杂。
随后,邵林祥推着家里的二八自行车,分两次将沉重的麻袋驮出家属院。
他骑着自行车,趁着夜色的掩护,一路小心翼翼,将第一具尸体抛在辽宁路69号附近的公厕,第二具尸体抛在东大桥附近的公厕。
两处抛尸地点,都是他提前踩点选好的偏僻公厕,他以为,这样就能让尸体永远被隐藏在污秽之中,无人发现。
抛尸完毕,已经是6月6日凌晨3时。邵林祥匆匆回到住处,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抹去自己留下的最后痕迹,天不亮就赶往长春火车站,搭乘最早一班前往辽源的旅客列车,直奔他的情人李燕而去。
他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以为长春警方永远找不到线索,以为逃到辽源就能逍遥法外。可他万万没想到,警方的侦查速度,远超他的想象。
从清晨6点发现尸体,到成立专案组,再到顺着三华里血迹找到第一现场,锁定他的身份,不过短短一个小时;从截获信件锁定辽源,到布控抓捕,不过一夜时间。他前脚刚踏上辽源的土地,后脚就被警方瓮中捉鳖。
在审讯笔录上签字画押的时候,邵林祥的手不停颤抖,笔尖都握不稳。他看着笔录上自己的供述,看着那鲜红的指印,终于发出了那句绝望的哀叹:
“唉,我以为我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找到我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自以为高明的犯罪,在铁证面前,都不堪一击。
邵林祥被押解回长春后,警方根据他的供述,再次对第一现场、抛尸现场进行复核勘查,所有证据完全吻合,血型比对、物证痕迹、作案时间、抛尸路线,全部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起震惊长春的双尸抢劫杀人案,彻底真相大白。
两个老实本分的体力劳动者,怀揣着对生活的希望,却因一时轻信,命丧贪财歹人之手;
而邵林祥,好逸恶劳,杀人劫财,手段残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1985年8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上,邵林祥对自己杀人劫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面对死者家属的悲痛控诉,他面无表情,毫无悔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林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预谋杀人,残忍杀害两名无辜群众,劫取巨额现金,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宣布后,邵林祥没有上诉。
不久后,这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恶魔,被依法执行枪决,为自己的罪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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