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给出大头?
这是强盗逻辑,当然也是丛林法则。
在丛林里面即使是弱小的羚羊都有反击的能力,都有生存的环境和可能。
更是得以保存下来为数不多的生命体,那是在与狼共舞,为何没有灭绝?
自有他存在活下来的根本道理,并不是一味跪舔奉献自己的生命体。
而是敢于反抗和不断地进化自己的优势形成最尖利的武器。
奔跑也是一种武器。
那么,作为伊拉克的公民就有权力存活下来,保护自己的家园,即使全力以赴不惜代价也在所不惜。
难道人还会比动物们更加灭绝人性?
如是就是丛林法则,那就按照丛林法则的规矩办。
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是绝对没有未战先投降的道理。
兔子蹬鹰尚需全力,鹿死谁手但需一战。
伊拉克的态度是只要我疯狂,全世界都得陪葬。
娜姐,记住,战争的胜负手不一定在战场上,而可能是在战场外。
例如当年东瀛广岛降临的小男孩。”
“你是说伊拉克真的拥有核武器?”古丽娜震惊地说道
卢漫若说道“这个是真没有,也根本就不需要有,有的只是那些五常国。
大哥们才去搞那些玩意。
记住了,那些东西是不能使用的,只存在于核威慑层面。
他的发明和出现不是为了使用的,一旦使用地球全玩完。
能剩下来的将会不到几十分之一的人口。
而且地球也会被核污染,那就是在群体性自杀性行为,大家都别活了。
故此,不存在这个可能,没有人会故意成为疯子,大家也不敢去将一个拥有核威慑的国家逼成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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