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的巷弄深处,有一家没有招牌的店铺。门脸是斑驳的暗红色,铜环上生了绿锈,推门进去,风铃不会响,只有一种沉闷的“咔哒”声,像是骨头断裂的脆响。
这里是“拾遗典当行”。店主是个叫阿默的年轻人,他总是穿着一件不合时宜的黑色风衣,坐在柜台后擦拭一块怀表。
午后三点,阳光被高楼切割成碎片,勉强洒在柜台的玻璃上。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她叫林婉清,手里紧紧攥着一个丝绒盒子,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我想典当一样东西。”她的声音很轻,带着一种破碎的质感。
阿默抬起眼皮,那双眼睛黑白分明,却深不见底:“典当行规矩,只收‘看不见’的东西。记忆、情绪、天赋,或者是……寿命。您想当什么?”
林婉清颤抖着打开丝绒盒子,里面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片干枯的花瓣,和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一对年轻男女,在樱花树下笑得灿烂。
“我想当掉……我对他的‘爱’。”林婉清的眼泪砸在柜台上,洇开一小片水渍,“我太痛苦了。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想他,最后一件事也是想他。这种思念像钝刀子割肉,我快受不了了。”
阿默拿起那片花瓣,放在鼻尖轻嗅。那是樱花,已经干枯了六十年。
“典当‘爱’,代价很大。”阿默的声音没有起伏,“您会忘记他曾让您心动的每一个瞬间,忘记他的好,甚至……再见到他,也只会觉得是个陌生人。您确定吗?”
“我确定。”林婉清闭上眼,仿佛做出了一个耗尽全身力气的决定,“只要能不痛苦,变成陌生人也好。”
阿默点了点头,从柜台下取出一本厚重的牛皮账本,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
“交易达成。作为交换,我可以满足您一个愿望。”
林婉清睁开眼,目光空洞了一瞬,随即涌上一股解脱的疲惫:“我想……再看他一眼。就一眼,哪怕是陌生人的眼光。”
阿默合上账本:“好。今晚八点,老城区的樱花公园。他会在那里。”
走出典当行的时候,林婉清觉得世界变得有些不一样了。风还是那个风,巷子还是那个巷子,但心里那块沉甸甸的石头,好像真的消失了。
她回到家,看着墙上挂着的那张巨大的结婚照。照片上的男人西装革履,笑容温和。林婉清盯着他的脸,努力在脑海里搜索着什么——爱?心动?依赖?
什么都没有。
她只觉得这个男人有点眼熟,好像是隔壁邻居,又好像是哪个远房亲戚。她甚至觉得,自己和这个男人结婚,大概是因为年纪到了,凑合过吧。
“原来……这就是不爱了的感觉吗?”林婉清喃喃自语,心里竟然升起一丝莫名的轻松。
晚饭时,女儿端着菜从厨房出来,看着母亲魂不守舍的样子,担忧地问:“妈,您怎么了?今天是爸的忌日,您是不是又难过了?”
“忌日?”林婉清愣了一下。
“是啊,爸走了三年了。”女儿的眼圈红了,“您每年这时候都要去樱花公园看他,说那里是你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林婉清的心脏猛地抽搐了一下,一种陌生的刺痛感传来,却转瞬即逝。她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种女儿看不懂的冷漠:“看什么看,都过去了。我今晚约了老姐妹跳舞,不去了。”
女儿愣住了,手里的盘子差点掉在地上。
晚上七点半,林婉清坐在梳妆台前。镜子里的女人虽然苍老,却依旧能看出年轻时的风韵。她鬼使神差地换上了一件藕粉色的旗袍——那是她结婚时穿的礼服。
为什么要穿这件?她问自己。
不知道。只是觉得,今晚应该穿得隆重一点。
八点整,她准时出现在樱花公园。公园里的晚樱开得正盛,粉白的花瓣在路灯下像雪一样飘落。
在公园的长椅上,坐着一个男人。
男人穿着一件灰色的风衣,背影佝偻,手里拿着一把旧吉他。林婉清的脚步顿住了,她不认识这个男人,但她的目光却怎么也移不开。
为什么……会觉得这个背影有点熟悉?
就在这时,男人似乎感应到了她的注视,缓缓回过头来。
那是一张布满皱纹的脸,眼神浑浊,却在看到林婉清的那一刻,突然亮了起来。
林婉清的呼吸停滞了。
她没有感到“爱”,没有感到心动,更没有那种撕心裂肺的思念。
她只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无法言说的“遗憾”
男人站起身,有些局促地搓了搓手,慢慢朝她走来。
“请问……”男人的声音沙哑,“您是林婉清女士吗?”
林婉清警惕地后退了一步:“你认识我?”
男人的眼神黯淡了下去,随即又强打起精神,笑了笑:“认错人了。您长得很像我一位故人。”
“故人?”林婉清看着他手里的吉他,“你是来卖唱的?”
男人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吉他,自嘲地笑了笑:“算是吧。以前,我总弹这首歌给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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