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寻的目光扫过众人,最后落在柳如烟身上,微微颔首:“原告柳如烟,陈述已听取,诉求已明确。本庭,受理你的诉讼。”
他不再有丝毫耽搁,心念与店铺核心完全连接。意识沉入那浩瀚而精密的法则网络,直接向作为枢纽的“天道卷宗”发出明确指令:
“依据《临时天道秩序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第九条,及特别补充条款零七项之临时授权,现对‘柳如烟诉忘川河伯涉嫌破坏冥婚契约、非法拘禁、滥用神职权柄’一案,启动正式立案审查程序!”
“嗡——!”
悬浮于收银台上方虚空中的天道卷宗,骤然爆发出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璀璨夺目的金色光辉!那光芒并非散乱,而是凝练成一道笔直的光柱,冲天而起(在便利店的天花板处悄然没入虚空),书页在光柱中无风狂舞,发出“哗啦啦”的、仿佛无数玉简碰撞的清鸣。
紧接着,光柱收敛,卷宗稳稳悬停。空白的书页上,无比清晰、庄重、带着凛然不可侵犯意味的鎏金大字,如同被无形的巨笔挥毫而就,逐一浮现:
【玄律阁·第号秩序联络点·正式案件立案文书(初拟)】
案件编号: TSD-001 (Trial of Spiritual Deity - 001,神明审判-001)
立案状态: 待定(Pending) *(需完成前置程序)*
案由: 涉嫌非法干预有效契约、实施强制拘禁、滥用神只权柄、侵害亡魂合法权益案。
诉讼类型: 民事侵权赔偿及神职权责审查复合型诉讼。
当事人信息:
* 原告: 柳如烟 (Liu Ruyan)
* 身份状态:亡魂(喜煞),原冥婚契约一方(主张),被附加非法婚契标记(主张)。
* 临时诉讼身份:契约争议方/侵权受害者(依特别条款零七项赋予)。
* 被告: 忘川河伯 (The River Lord of Wangchuan)
* 身份状态:幽冥水域神只(据称),疑似享有旧天庭神道法则部分庇护与权柄。
* 被控行为:单方面强制施加婚契标记、非法限制原告自由、可能损毁或覆盖原有合法契约。
案件初步概述:
原告柳如烟主张,其生前已与特定对象缔结具有双方家庭认可及基本仪轨的冥婚契约,形成受民俗惯例及部分基础阴司规则默认保护的婚姻关系。在其亡魂依常规途径前往阴司途中,于忘川流域遭遇被告“忘川河伯”。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且无视其现存婚约的情况下,利用其神只权柄,强行将代表“妾室”身份的神道契约标记施加于原告魂魄本源,致使原告与原配夫君的冥婚联系被压制或割裂,无法正常入轮回或与夫君团聚,并长期被拘禁于忘川水府,遭受精神与魂体上的痛苦折磨。原告据此主张被告行为构成侵权,要求判令被告解除非法婚契标记、恢复其原有契约状态(或做出相应赔偿)、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承担因其滥用职权造成的一切后果。
管辖权声明:
本联络点依据《暂行条例》,对发生在本世界碎片内、涉及秩序契约精神违反及基本权益侵害之事件拥有管辖权。被告之神只身份不构成豁免理由。本案涉及对神职权柄行使合规性之审查,属本庭权限延伸范围。
立案前置条件与风险评估:
* 条件一: 需向被告“忘川河伯”正式送达本案《应诉通知书》及《传票》。
* 特殊困难: 被告身处“忘川”区域,该区域与现世存在显着“秩序壁垒”及“阴阳界隔”。常规司法文书送达方式无效。需启动“跨界法则传票”生成与投送程序。
* 能量消耗预估: 生成并稳定投送一道足以穿透界隔、抵抗神域干扰、并被目标神只感知接收的法则传票,将消耗大量“秩序储备”或等值能量。经系统测算,预估需消耗:50点天道功德(或直接消耗等量秩序储备)。
* 风险提示: 传票送达行为本身,可能被视为对被告神域权威的挑衅,引发未知反应。投送过程可能遭遇拦截或干扰。即便成功送达,被告拒绝应诉或采取对抗行为的可能性极高。
* 是否确认支付50点功德,生成并启动跨界传票投送?
* [ 是 (Yes) ] *(选择此项将立即从公共功德池扣除相应点数)*
* [ 否 (No) ] *(选择此项将暂缓立案,案件状态转为“搁置”)*
金色文字悬浮,每一个字都沉重无比,尤其是那“50点功德”的消耗预估,以及后面一连串的风险提示,让刚刚因为林寻的镇定而稍安的王大爷等人,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50点功德!几乎是他们所有人刚刚获得的功德薪酬总和!而这,仅仅是为了获得一个“立案”并通知对方的资格!还不算后续审理可能消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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