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狸正从二楼端了盘子下来,残羹冷炙堆得高高的,几乎盖过了她的脸。
一见司徒赫,险些都打翻了,急道:“赫将军,道什么别?!”
司徒赫抬头,朝楼梯上的黎狸望了一眼,笑了笑,却回头跟黎戍说话:“明日一早,我就要走了,回边关。”
黎戍听得分明,司徒赫既如此说,也不必再问什么。
守边将军,他的归宿是沙场。
大约因为呆在盛京日久,竟让人忘了司徒赫从前一直驻守边疆,与他们分别才是常事,长相守倒是奢望。
“啊……也好。”黎戍没让气氛冷场,嘿嘿笑了,捶了司徒赫胸口一下,笑道:“死鬼,你在京中也呆腻烦了,回去也好。大西北我虽没去过,但那儿的风啊沙啊,大约更对你的胃口,听说酒也更烈!胡姬也美!早知道你惦念大西北了!这盛京繁华,你无福消受,劳碌命!”
说罢,黎戍招呼楼梯上傻了的黎狸:“小狐狸,愣着干嘛呀,还不快给赫将军备上好酒好菜,为赫将军践行!”
这是老规矩。
盛京纨绔,喝酒践行,设宴接风,从来如此。
司徒赫也不推辞,与黎戍对坐,黎戍边为他斟酒,边骂骂咧咧责备后厨:“见鬼了!今日生意太好,他们听说宫里请了我们去唱戏,个个都来巴结,戏楼子里的好酒好菜都叫他们吃空了喝空了。剩下这酒,着实一般,入口没什么滋味,隆兴酒坊这个时辰也关门了,赶不及去拿好酒。赫,咱们将就着喝点吧。”
司徒赫不介意:“也不能多喝,明日天不亮便要点兵。”
黎戍见他拨弄了一下手腕上的平安符吊坠,身上隐隐有香火的味道,试探:“你……又去法华寺了?”
司徒赫点头,仰头喝了一杯酒:“……是。”
倘若法华寺是婧小白的葬身之地,他在离开盛京前,总得和婧小白道别。
这些年,司徒赫去了太多次法华寺,菩提树下已被他的足印踏遍,哪怕法华寺香火不再兴旺,可他的信仰不变。
菩提树上的祈福红绸带,年年岁岁地挂着,夜里看来,好似一个红色的坟冢,丝丝缕缕的心愿垂下来,树底下站着一个失了魂的他。
而今日司徒赫站在菩提树下,却是从未有过的释然——
若他此去,能平安归来,应是大仇得报了,值得高兴。
若是一去不回,便可以见到婧小白了,更值得高兴。
这世间,再也没有什么是司徒赫害怕的,从失去婧小白的那一日起,他便什么也不怕了。
已经失去很多很多年了,连手腕上的平安符吊坠都被磨得发亮,瞧不清上头的“平安”二字了。
“去看看也好,免得你惦记。”黎戍也不多说,点了点头,陪了一杯。
“嗯,不惦记了。”司徒赫笑着,又倒满酒。
他没告诉黎戍的是,他还去状元桥下买了一个烤红薯,只咬了一口,站在桥上看黑漆漆的夜色,只觉红薯干巴巴,没有滋味,已不似他年少时吃过的了。
他十七岁随军出征,婧小白哭着送别他。
如今,婧小白永远十七岁,再也吃不到状元桥的烤红薯了。
这些年,他去法华寺的次数多,得了寺中高僧的点拨。
高僧告诉他,放下,方得大自在。
他摇头,放不下。
他要背着婧小白的名字,沉甸甸地放在心上,永远不放下,直到他也死去的那一日。
等到那一日,他会笑着对婧小白说,“找到你了,以后不必再害怕。从你离开的那一天起,我日日夜夜徘徊此地,不肯偷生,不能就死,只为重逢这一日。”
真好啊。
重逢那一日,真好。
寺中高僧叹息着走远,渡不了他。他也不肯自渡。
“赫,虽说军中之事,我不该多问,但你此去务必小心……”黎戍举杯,与司徒赫碰了碰,清脆声响,唤回司徒赫的神思。
“如此伤感做什么,好像我要死了。”司徒赫失笑。
黎戍却笑不出来,他难得神色如此丑陋,笑意扯不出来,抿着杯中酒,找了个措辞:“嘿嘿,也不是怕你怎么着了,就是你啊,在盛京呆久了,好日子过多了,难免不适应西北的风霜,要吃苦了。出征的人,哪有不苦的。”
这话倒是没错。
只不过黎戍的担心也不是没来由,上一回司徒赫出征,传回盛京的消息是他投降了突厥人,犯了“叛国之罪”,引起朝野的震荡。
那时,黎家还没败落,先帝也还在世,黎戍甚至还在朝堂之上,哆哆嗦嗦地替司徒赫说过两句好话。
后来,若非婧小白自请去了北疆,司徒赫可能早已死了。
“赫,你自个儿当心点,我没那个本事,能把你从北疆带回来,我是废人一个。”黎戍叹息,“……没人能去捞你了。”
司徒赫笑了,大约是想起上一回的死里逃生,他怔了怔:“我总觉得,去北疆很高兴。也不知高兴什么。兴许是魔怔了,我想着,我与婧小白,总也不能在一处。当年,我随军出征,她去了鹿台山,我们隔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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