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官之捷的余温尚未散尽,南线失郑的阴霾已如附骨之疽,侵蚀着晋国的霸业根基。赵盾以铁腕强行压下的朝堂争议,并未真正平息,反而在看似平静的水面下酝酿着更汹涌的暗流。这暗流,最终因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事件,轰然爆发。
事件的起因,是一桩军粮贪渎案。
晋国连年征战,国库消耗巨大。赵盾推行“峻法”,对赋税征收、物资调配要求极为严苛,试图以高效集权保障战争机器运转。然而,高压之下,必有铤而走险之徒。负责从河东地区征集、转运军粮的一名中级官吏,与当地有封地的卿大夫梁益耳勾结,克扣粮秣,以次充好,中饱私囊。此事本不算惊天大案,却因牵扯到梁益耳这等卿大夫,以及正值国家用度紧张、南线将士因后勤不继而颇有怨言的特殊时期,变得异常敏感。
案件被赵盾直属的刑狱官吏查获,人证物证确凿。按赵盾所立之法,贪墨军资,贻误战机,主犯当处车裂,从犯及包庇者依情节轻重或斩首或削爵流放。赵震(赵盾族弟,时任司刑官)拟定的判决,正是要将那中级官吏处斩,并奏请晋襄公,剥夺梁益耳爵位与封地,全家流放北狄边陲。
判决尚未公布,风声已然走漏。
梁益耳惊恐万分,自知求赵盾绝无生理,连夜奔走于诸卿大夫府邸,尤其重点拜会了与赵盾素有间隙的狐偃、以及一些对赵盾政策不满的旧族元老。他不仅献上重金,更抛出了一个极具煽动性的说辞:“赵盾此举,名为执法,实为铲除异己!今日能因区区粮草流放我梁益耳,明日就能以其他罪名加害诸公!长此以往,晋国岂非成了赵氏一家之天下?先君文公所立之‘尚功’‘分权’之制何在?!”
这番话,精准地戳中了狐偃等人内心最深处的忧虑。他们未必看得上梁益耳的品行,但更警惕赵盾借司法手段不断扩张的、不受制约的权力。
次日朝会,赵震依律奏报案情及判决。赵盾端坐于百官之首,面无表情,只待晋襄公例行准奏。
然而,狐偃出列了。
他并未直接为梁益耳开脱,而是将矛头指向了判决本身,以及背后的立法精神。
“司寇立法,以严刑峻法督责百官,其心或可称公。然,”狐偃声音平缓,却字字千钧,“法若过苛,则失民心;刑若滥施,则伤国体。梁益耳有罪,依先君旧例,夺爵、罚金、禁足足矣,何至于举家流放,使其先祖勋绩蒙尘?且,粮秣之事,转运官吏为主犯,梁益耳至多是失察、受诱,判罚如此之重,岂能令人心服?恐非‘明刑弼教’,而是‘以刑立威’也!”
此言一出,殿中一片寂静,许多旧族大臣纷纷低头,以示赞同。
赵盾眼中寒光一闪,他知道,狐偃终于将彼此的政见分歧,摆到了朝堂明面之上。他缓缓起身,目光扫过狐偃,继而环视众臣:
“狐大夫此言差矣!当今晋国,外有秦楚虎视,内有奸宥潜伏,存亡之秋,岂能沿用承平之旧例?峻法非为立威,实为求生!姑息一梁益耳,则万千梁益耳将效仿!军粮不继,则前线将士饥寒交迫,何以御敌?国法不彰,则奸邪横行,社稷何以稳固?此判,非为惩一梁益耳,乃为儆百!为告谕天下:乱我晋国法度者,虽大夫必惩!”
他的声音如同金铁交鸣,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绝。“至于先君旧制……时移世易,若旧制不足以强国家、御外侮,则变之何妨?!臣,一切所为,皆为我晋国社稷永固,霸业重光!若有异议,可直面君上!”
他将“霸业重光”四个字咬得极重,再次将话题引向了国家生存的高度,试图压过狐偃关于“立法精神”和“权力边界”的诘问。
晋襄公坐在君位上,脸色苍白。他听着两位重臣的唇枪舌剑,只觉得两边都有道理,却又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他既担心执法过严导致内部离心,又害怕法度松弛使得国家崩坏。最终,他习惯性地选择了倚赖在他看来更能解决问题的赵盾。
“梁益耳……罪证确凿……便、便依司寇所判。”晋襄公的声音微弱,却一锤定音。
狐偃深深地看了赵盾一眼,不再言语,退回班列。但那眼神中的失望与决绝,却让赵盾心中莫名一沉。
梁益耳被剥夺爵位封地,全家押赴北疆。案件了结,赵盾再次赢得了胜利。但朝堂之上的气氛,却降至冰点。一场围绕“法”与“权”、“旧制”与“新政”的风暴,已然拉开了序幕。
这场风暴,很快便找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宣泄口。
太史令董狐,那个曾在先轸葬礼上被赵盾气势所慑、却依旧秉持史笔的年轻史官,依照惯例,将梁益耳一案记录于史册。在他的竹简上,赫然写着:
“(晋襄公)六年,夏,大夫梁益耳坐贪墨军粮事,司寇赵盾请于君,流之北狄。盾曰:‘法行自上,虽贵不贷。’然,朝议哗然,狐偃等以为‘刑过其罪,非国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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