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味火锅”后院的酒瓮刚被晒得暖透,张老汉就提着一篮新蒸的玉米窝头来了,笼布掀开时,热气裹着甜香扑了满脸:“殿下,俺家老婆子按您给的方子做的,您尝尝?”
李恪刚筛完最后一筐高粱,指尖还沾着细碎的粮粒,接过窝头咬了一口,玉米面的糯香混着红枣的甜意漫开,比前几日做的玉米糕更添了几分扎实的暖意。他正想开口夸赞,赵方就匆匆从外走进来,手里捧着个描金食盒:“殿下,宫里来人传话,说太上皇今日身子爽利,想召您进宫说话,还问您能不能……带些市井里的吃食去。”
李恪捏着窝头的手顿了顿。自新粮种推广以来,他多在西市忙活,倒有些时日没去见李渊了。太上皇素来偏爱市井风味,若是带些新粮做的吃食去,既能让他尝尝鲜,也能趁机说说新粮的好处。他抬头看向院角的酒瓮,又瞥了眼前堂挂着的火锅铜锅,心里有了主意:“你去准备两个食盒,一个装些新酿的酒,另一个……把火锅的铜锅、汤底和切好的土豆、玉米都装上,咱们这就进宫。”
赵方愣了愣:“殿下,火锅要现煮才好吃,带进宫去怕是会凉了。”
“无妨。”李恪笑着擦了擦手,“我让人把小泥炉也带上,到了宫苑里,找个能生火的地方,现煮现吃才够味。”他又拿起两个玉米窝头放进食盒,“再把张老汉做的窝头也带上,太上皇爱吃这些实在的吃食。”
张老汉在一旁听得热闹,连忙道:“殿下,俺再回去拿些刚挖的红薯,烤着吃配酒正好!”说着就提着篮子往外跑,脚步轻快得不像个年过六旬的老汉。
半个时辰后,两辆马车停在“蜀味火锅”门口。前一辆装着食盒和小泥炉,后一辆载着李恪和赵方,车轮碾过青石板时,还能闻到食盒里飘出的淡淡酒香。西市的百姓见了,都笑着打招呼:“殿下这是要去给宫里送好吃的?”李恪掀开车帘点头,看着巷口熟悉的槐树渐渐后退,心里竟生出些莫名的暖意——从前进宫多是为了朝会,如今却带着市井里的炊烟气,倒比往日自在许多。
大明宫的宫墙在晨光里泛着淡金色,守门的侍卫见了李恪的马车,连忙放行。穿过几道朱红宫门,就到了李渊居住的大安宫。宫苑里的银杏叶落了满地,踩上去沙沙作响,比西市的槐叶多了几分肃静。内侍早已在宫门口等候,见了李恪就躬身行礼:“殿下,太上皇在暖阁里等着呢,还特意让人备了小炭炉,说您要是带了需现煮的吃食,正好能用。”
李恪跟着内侍走进暖阁,就见李渊正坐在窗边的软榻上,手里捧着本古籍,阳光落在他银白的须发上,倒比往日多了几分温和。听见脚步声,李渊抬起头,目光落在李恪身后的食盒上,嘴角露出笑意:“恪儿,你这食盒里装的,可是西市那家火锅店的吃食?”
“皇祖父猜得没错。”李恪走上前,让人把食盒打开,铜锅、汤底和码得整齐的土豆、玉米一一摆出来,“孙儿想着您爱吃市井风味,就把火锅带来了,还有新酿的高粱酒,您尝尝?”
李渊放下古籍,凑近食盒闻了闻,眼睛顿时亮了:“这酒香味倒是特别,比宫里的御酒更清冽些。还有这土豆、玉米,就是你前些日子说的新粮种?”
“正是。”李恪让人把小泥炉点上,将铜锅架在上面,倒入用鸡骨和菌菇熬了一夜的汤底。等汤底渐渐沸腾,冒着细密的泡泡时,他夹起一片切得极薄的土豆放进去,“皇祖父,这土豆要煮到透明才好吃,玉米煮软了甜汁会融进汤里,比糖还鲜。”
李渊饶有兴致地看着,等土豆煮透了,就用银筷夹起尝了一口。软嫩的土豆吸满了汤底的鲜,入口即化,竟没有一点传闻中“胀气”的感觉。他又尝了块玉米,甜糯的口感让他忍不住点头:“好!这新粮种倒是比寻常的麦子、粟米更有滋味,怎么之前还有人说它是‘域外异谷’?”
“都是些没尝过的人胡乱传言。”李恪给李渊倒了杯新酿的酒,琥珀色的酒液在玉杯里晃荡,泛着淡淡的光,“孙儿在西市开火锅店,就是想让百姓们尝尝新粮的好。如今关中的农户大多种了新粮,收成都不错,还有人学着用高粱酿酒、用玉米做糕,日子比往年宽裕多了。”
李渊浅啜了口酒,甜醇的酒液滑过喉咙,留下绵长的后味。他放下酒杯,目光落在窗外的银杏树上,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朕年轻时在晋阳,也尝过不少市井吃食,后来进了宫,倒少见这些烟火气了。你能放下皇子的身份,去西市跟百姓一起酿酒、做火锅,倒是比你那些兄弟更懂百姓的心思。”
李恪正想回话,内侍就端着一盘精致的点心走进来,放在桌上:“太上皇,这是御膳房刚做的桂花糕,您要不要尝尝?”
李渊瞥了眼点心,摇了摇头:“不用了,朕倒觉得恪儿带来的玉米窝头更对胃口。”他看向李恪,“你方才说百姓学着用新粮酿酒,可有遇到什么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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