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我杀的,真凶是张晶!”
2014年秋,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法官刚宣读完毕死刑判决书,被告席上的刘长刚突然高声喊叫起来。
这个已经被认定残忍杀害女包工头党长宁并埋尸自家围墙下的凶手,在最后关头抛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翻供——
他声称自己只是帮凶,真凶是一个四年前就已失踪的女人。
法庭内外一片哗然。这起原本看似证据确凿的凶杀案,瞬间蒙上了一层迷雾。
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却意外揭开了一桩沉积四年的无名女尸案,进而牵扯出一段扭曲的多角关系与两起血腥命案。
当所有线索最终交汇,人们发现,真相远比想象中更加冰冷残忍……
一、失踪的女包工头
时间倒回2014年1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刚过。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公安局的值班室里,电话铃声急促响起。
一名男子声音焦急:“我母亲失踪五天了,手机一直关机,怎么也联系不上!”
报案人称,他的母亲名叫党长宁,50岁,家住邓州市,是个建筑工地的包工头。
1月18日早晨,党长宁像往常一样离开家,说要去工地处理些事务,自此便音讯全无。
家人起初以为她工作繁忙,直到连续多日电话无法接通,才意识到情况异常。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党长宁承包的工地位于镇平县郊区,工棚简陋,尘土飞扬。
民警到达时,十几个工人正围在炉子边取暖。“党老板?有好几天没见着了,”一个老工人搓着手说,“18号那天上午,她跟着刘长刚一起出去的。”
“刘长刚?”民警追问。
“对,也是我们这干活的,跟了党老板好几年了。”工人回忆道。
“那天刘长刚骑摩托车来的,两人说了会儿话,党老板就坐他车走了。怪的是,刘长刚这几天也没露面。”
刘长刚,55岁,镇平县郭庄乡许桥村人。民警调取档案时,一份长达十二页的犯罪记录令人侧目:
1986年,此人因盗窃、诈骗、强奸、脱逃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2年,1997年才刑满释放。出狱后,他一直在党长宁手下打工,至今已五年。
监控录像成为了关键突破口。警方调取了1月18日镇平县主要路口的监控,一帧帧画面仔细筛查。
上午11点07分,在郭庄乡入口的摄像头里,出现了决定性的影像:
一辆红色摩托车驶入画面,驾车男子身材瘦削,戴着深色帽子,正是刘长刚。
后座上坐着一个中年女性,短发,穿着深色棉袄——正是失踪的党长宁。
摩托车朝着许桥村方向驶去。四个小时后,下午3点22分,同一个摄像头拍到了返回的画面:刘长刚独自一人骑着摩托车,后座空空如也。党长宁消失了。
二、围墙下的尸体
1月24日,警方依法传唤刘长刚。这个有着多次前科的男人坐在审讯室里,神色起初还算镇定。
“1月18日那天,你和党长宁去了哪里?”民警开门见山。
刘长刚搓了搓手:“警官,我都好几天没见着党老板了,她是不是去外地谈生意了?”
“监控显示你骑车带她去了你们村。”
“那可能是我记错了……但我送到村口她就下车了,说有人来接。”刘长刚眼神飘忽。
当监控截图摆在他面前时,刘长刚的额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沉默持续了将近二十分钟,他终于崩溃:“我说……是我干的。”
根据刘长刚的供述,1月18日中午,他确实将党长宁带回了许桥村的老宅。
两人因经济纠纷发生争执,党长宁威胁要扣发他的工资并断绝关系。
激烈争吵中,刘长刚抓起墙角的一把铁锤,朝党长宁头部猛击数下。
看着倒在地上的女人,他慌了神,等到深夜,在自家西侧围墙下挖了个坑,将尸体掩埋。
1月25日清晨,警车驶入许桥村。这是一个典型的豫西南村落,土坯房与砖瓦房混杂,刘长刚家的院子位于村东头,三间平房已显破败。
在西侧围墙根,警方发现了新翻动过的泥土。
挖掘工作从上午9点开始。初冬的土地已经上冻,铁锹下去只能刨起硬土块。
随着坑越挖越深,一股难以名状的气味弥漫开来。一个多小时后,一具女性的遗体暴露在众人面前。
尸体呈蜷缩状,头朝东脚朝西,面部朝下。
最令人震惊的是,死者下半身赤裸,衣物被胡乱堆在一旁。法医现场初步勘查发现,头部有多处钝器击打伤,颅骨严重变形。
后经详细鉴定,党长宁系被钝器多次击打头面部,造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三、死刑判决与惊人翻供
2014年8月21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人指出,刘长刚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且有犯罪前科,社会危害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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