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
“为什么?”
王老栓磕磕烟袋:“因为...想过好日子。单干了一辈子,累死累活也就混个半饱。合作社,有机器,有人帮,兴许能吃饱。”
王振国又问了几个,回答大同小异。他转向李秀兰:“这位女同志,你带着孩子,入股后怎么生活?”
李秀兰抱着孩子站起来:“合作社有托儿组,我看孩子也能挣工分。不比以前,一边带孩子一边下地,两头顾不上。”
问了一圈,王振国没抓到把柄。但他显然不打算轻易放过。
“这样吧,我们驻村调查三天。请魏莱同志配合,提供所有账目、文件、会议记录。另外,我们要随机走访农户。”
“可以。”魏莱说,“周文书,配合王组长工作。”
人群散去,但兴奋被担忧取代。
刘思源走到魏莱身边,低声道:“来者不善。”
“意料之中。”魏莱说,“红山公社出事,上面肯定要收紧。咱们成了出头鸟。”
“那犁铧还打不打?”
“打。”魏莱斩钉截铁,“不但要打,还要打好。事实胜于雄辩。只要咱们真能让群众得实惠,谁也挑不出毛病。”
调查组住进了镇政府腾出的两间房。王振国工作很细,白天查账,晚上走访,笔记本记了厚厚一本。
第二天下午,他找到魏莱。
“魏莱同志,有几个问题需要你解释。”王振国翻开笔记本,“第一,铁工厂的原始资金,是干部群众‘入股’。但合作社章程规定,生产资料应该公有化,私人资本应该逐步退出。你们这种‘入股分红’,是不是变相的资本主义?”
魏莱早有准备:“王组长,合作社章程第三条明确规定:合作社财产属于集体所有。群众入股的股金,性质是‘借款’,不是‘投资’。借款要还本付息,这是国家政策允许的。利息参照银行存款利率,没有剥削。”
“那为什么叫‘入股’?为什么不直接叫‘借款’?”
“因为群众理解‘入股’更直观。叫‘借款’,很多人不敢借,怕集体还不起。叫‘入股’,虽然不准确,但大家觉得‘入了股就是主人’,积极性更高。”魏莱顿了顿,“名称是形式,本质是集体所有。我们所有的利润分配、人事任免、重大决策,都是集体讨论决定,不是按股份投票。”
王振国记下,又问:“第二,你们合作社设‘托儿互助组’,看孩子的老人妇女给工分。这算不算变相‘雇佣’?社会主义应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老人孩子本来就应该由家庭赡养。”
这个问题更尖锐。
魏莱思考片刻:“王组长,您有孩子吗?”
王振国一愣:“有。”
“您爱人工作吗?”
“...在县妇联。”
“那孩子谁带?”
“我母亲。”
“如果您母亲也要下地干活呢?”
王振国沉默了。
魏莱继续说:“农村和城里不一样。城里双职工,有单位托儿所。农村呢?妇女要下地,老人要干活,孩子只能锁在家里,或者带到地头。去年四水村有个三岁孩子,在地头玩掉进水沟,淹死了。”
他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沉:“我们设托儿组,不是‘雇佣’,是‘互助’。年轻的妇女下地挣工分,年老的妇女看孩子也挣工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看孩子难道不是劳动?难道只有下地才算劳动?”
王振国笔尖停在纸上。
“社会主义是为了让人活得更好,不是更苦。”魏莱说,“如果合作社不能让老人安度晚年,不能让孩子安全成长,不能让妇女从繁重家务中解放,那它和旧社会有什么区别?”
办公室里安静了很久。
王振国合上笔记本:“我...再想想。”
他起身离开,走到门口时回头:“魏莱同志,你说得对。但现实很复杂。红山公社为什么出事?就是因为步子迈得太快,群众不理解,干部又强迫。你们四水镇现在看起来很好,但如果扩大规模呢?如果别的乡镇都学你们,但只学形式不学本质,会不会又出乱子?”
“所以需要试点。”魏莱说,“试点就是要探索一条既符合社会主义原则,又适合农村实际的路。成功了,总结经验推广;失败了,吸取教训改进。但不能因为怕失败就不试。”
王振国深深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走了。
调查第三天,出事了。
上午十点,芦苇荡村的徐老三气喘吁吁跑到镇政府:“魏书记!不好了!有人...有人要退社!”
魏莱心里一沉:“谁?”
“王...王老栓!”
赶到四水村时,王老栓家院子里围了二三十人。王老栓蹲在门槛上,抱着头。他儿子王志强站在院子里,脸红脖子粗。
“爸!你老糊涂了!合作社再好,地是自己的!地没了,以后吃啥?”
王老栓闷声道:“地还在...只是入股...”
“入股就不是自己的了!”王志强转向围观的人,“乡亲们!别听他们忽悠!地是命根子,交给别人,将来哭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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